討論串[閒聊] 為了考試而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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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0推 0噓 14→)留言2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ungist (擁書權拜小諸侯)時間14年前 (2012/07/17 09:0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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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憲法第二十條規定. 人民享有憲法保障人民之權利 有依法律應考試之權. 依中華民國中央法規標準法之立法精神. 法律競合時應以憲法具優位性. 現行公務員依憲法行使人民之權利. 雖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另有規定. 但. 主管機關沒有不予准假之理由. --. 吞舟之魚不游支流 鴻鵠高飛不集污地. --.

推噓9(9推 0噓 3→)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niaque (maniaque)時間14年前 (2012/07/15 21: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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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年底時 再面帶愧疚告訴你. 他其實很想給你走,只是【更上面】不答應. 再送你一隻鴨子. 然後告訴你,他其實是打你甲的,只是【更上面】覺得. 你心不在此,給你甲等,對不起一直待在這機關的人.. 太強了......竟然一個機關只有承辦x1 加 課長x1. ^_^. 不知道貴單位的業務,是天天都有事在
(還有40個字)

推噓15(15推 0噓 15→)留言3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onin (7 )時間14年前 (2012/07/15 20: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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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只是一個小小的科員,今年有報名高普考。. 上週請假的時候,主管就表示這幾天業務很繁重,真的不能給請假。. 如果要走,年底一定會放我走。. 至於請假的事就不置可否。假單也就押在那裡。. 雖然本機關裡面目前只有1個承辦人跟科長,業務量的確很大。. 但實在離家太遠,又沒有發展性,所以才想用考試逃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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