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任用資格的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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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要南區考區的地方機關,也就是屬性都是地方單位才行. 要是是躲在南區的中央單位就照樣不行.. 有一部分對,一部分不對..... 基特滿三年就可以換"同分發區的不同地方機關". 而 rqDQ6 網友此案表示該朋友在考上高考分發乙單位時,. 已經滿足前三年可調任同分發區的部分.. 因此那張高考證書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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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朋友. 他是基特三等特考分發"甲單位". 他去年高考考上後分發"乙單位". 原先特考的年限要到今年7月才滿六年四個月. 但是,他高考分發後,之前特考的銓敘全都承認. 而且他不受高考一年四個月的限制,他在今年6月份商調到"丙單位". 銓敘部給的答案是:. 我的朋友基特是報名南區考區(那時候還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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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問題想請教. 目前情況是:. 如果已取得普考合格實授且已可轉調其他單位,如考上地特三等後. 目前已取得考試及格證書但仍未過試用期。. 請教倘若目前想以普考資格以委任3等現職人員轉調是否可行?. 倘若可行,是否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第13條所述. 後續不再需要由委升薦考試而具有薦任任用資格且可升
(還有8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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