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勞工局依法行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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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22→)留言2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niaque (maniaque)時間13年前 (2013/07/13 15: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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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這篇只有一個心得..... [台灣人民只想要自己享有特權,卻見不得別人享有特權]的矛盾心態.. 這篇到這邊就很明顯了..... 1.請問相同或相似案例,在該勞工局所在的縣市,只有一家嗎?. 2.請問一下,勞工局負責這個業務的承辦人,有幾人??. 要公務員第一時間處理,要公務員立刻處理,完全不
(還有220個字)

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ba001 (Whatever)時間13年前 (2013/07/12 18: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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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27條規定:. 雇主不按期給付工資者,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其給付。. 我猜是承辦人先做限期給付的動作,若屆期仍未給付. 依同法第79條處分 2~30 萬罰鍰.... 先弄清楚是不是溝通出了問題吧....?. PS:話說早餐店阿姨問我哪工作,我不敢講我是個在市府上班的公務員...XDD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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