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會計對於交通費的最新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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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6→)留言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eyenda ( rito de pasion )時間11年前 (2015/03/19 23:4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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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北市府的同仁真的都要打卡才能報交通費嗎?. 我以前的機關的差勤系統有「免刷卡」的選項可以勾. 但是那純粹只是人事單位用的. 刷不刷卡跟能不能報帳無關. 我覺得會計你們既然要採這樣的見解. 至少你先把配套跟人事喬好 比方說差勤系統加個是否免刷到退的欄位. 還有. 我們會計這樣的見解並沒有公告週知.

推噓1(1推 0噓 5→)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ridgerod (志道據德依仁游藝)時間11年前 (2015/03/19 00: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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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你們的主計大大應該是這樣認知的.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員工出差加班注意事項. 四、. 各機關員工確因公務必需出差,其出差地點距離各該所在機關單程三十. 公里以上者,得依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報支出差旅費。未達. 前項規定者,一律以外勤登記,並得核實發給外勤逾時誤餐費及交通費. (如前往之
(還有90個字)

推噓7(7推 0噓 18→)留言2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eyenda ( rito de pasion )時間11年前 (2015/03/18 21: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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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費報支要點的規定是交通費自機關所在地開始算. 所以假設我要出差去新店. 我報的交通費就是從台北車站到捷運新店站的捷運費用(記得要*0.8). 多年來都是如此. 今天突然"聽說"會計單位有最新見解. 就是交通費能不能報. 要看出差當日的打卡紀錄. 也就是我去新店出差當天一早要先到辦公室刷卡. 才能
(還有12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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