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市府的局處與公所不同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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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4→)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ota (llll)時間11年前 (2015/05/24 02:12), 11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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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簽的話, 事過境遷,. 事後再來回想, 記憶都模糊了,..... 然後要規責?. 你要說區長決行的, 你要區長出來扛嗎? 其實也不好. ... 最後辦理時間已經過了. 也沒有補正(補辦
(還有381個字)

推噓4(4推 0噓 20→)留言2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op11 (bob)時間11年前 (2015/05/23 11: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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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市府某局處發了公文給公所,說請公所配合事項如何如何,請如何如何辦理,結果承辦課的課長告訴承辦人說我們還是改用另一種方式辦理好了,承辦人就簽上去,區長也同意批"如擬"。改天如果市府要追究公所怎麽沒照市府說的辦,那是誰要負責?. --. Sent from my Android. --. 發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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