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約聘離職儲金vs勞退新制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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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銓敘部107年11月27日部退四字第1074669277號函略以:「……民國107年7月1日仍在職之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選擇離職給與制度之最後期限,由107年11月27日延後至同年12月7日……。二、據上,旨揭聘僱人員選擇離職給與制度之最後期限原係107年11月27日,惟前開本部107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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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銓敘部107年11月12日部退四字第10746519271號函略以:「……準此,107年7月1日仍在職之聘僱人員選擇將是日以後年資改依勞退條例辦理者,以所適用之離職給與制度已有改變,宜與服務機關或學校重新簽約或變更原契約內容,並自107年7月1日生效;此情況下,原契約等同於107年6月30日期限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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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吃光_. 太度爛了. 我今年3月進來單位. 上個月人事室告訴這個制度. 想說剛進來不久. 就選擇轉為勞退換取年資. 今天秘書室拿了一張繳費單急忙要我去台銀繳納自今年7月1日起至10月31日的勞退基金. 傻眼. 本來這4個月就已經扣繳了離職儲金. 現在跟我說因為選擇了新制. 而離職儲金部份目前暫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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