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租高雄的房子請小心..
作者: cdklok (正合我意) 看板: Taipei_dep
標題: [情報] 請大家小心這棟房子...
時間: Tue Mar 22 22:56:44 2005
地址: 高雄市建興路三民區建興路246巷58-5號 4F-1
以下是我對此房東之檢舉如下:
該擬稿乃向房東不法之事實提出檢舉如下:
事實一: 本人向房東索取租金或押金收據被拒,因而合理懷疑房東逃漏房屋租賃稅多年。
(依稅捐稽徵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重大情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六萬
元以下罰金)
檢舉單位 政府稅捐稽徵處 信箱:invest@mail.nttb.gov.tw 電話:(049) 2220694
證據:證人 以前高應科大房客。
事實二: 房東要求本人在退租時需給付房屋清潔費或自行清理整個房子 ( 包含本人租賃
之房間及浴室、客廳(公用)、廚房(公用)、陽台(公用) ),直至房東本人滿意為止,否則
不肯退還押金,但在合約上並未註明該事項,並且之前卻未要求其他將搬離之房客清理,
致使本人租屋退屋之權益完全受損,且又不顧本人生病之因素,希望本人盡快清理房屋。
證據: 本人本著善良承租者之身分,以照片為證據已完整清理該房屋,致此,依據公平
交易法,可向房東索取合理之清理費,本人並有病歷證明本人當天確實生病不舒服。\
事實三:本人租賃此房間的最後一年之合約已過期,而本人仍合法繳交租金居住,且房東
未要求令訂新合約,因而合法以不定期合約之方式承租此房屋,事先於12月時知會房東將
可能於1月30日搬離承租所,1月19日承諾搬離,但房東仍強制將租金計算至2月15日,並於
2月4日有扣押本人之房間鑰匙之行為,致使本人權益受損,依據公平交易法及消基法可向
房東索取合理之賠償。
證據:錄音存證
事實四:房東違法使用不合安規之省電器,意圖逃避電費之合理計算,而日前總開關處有
燒毀之痕跡,乃危及到房客之權益及安全,可依據民法第424條請求房東合理賠償。
證據:附有省電器位置及有燒毀痕跡之總開關照片
事實五:本人租賃期間,本人之房間天花板漏水十分嚴重,危及到本人之健康問題,多次
告知房東改進卻不予以處理,因而考量搬家,可依據民法第424條請求房東合理賠償。
證據:租屋之天花板之照片、多次生病的病例證據
事實六:其他房客有嚴重吸煙及飼養寵物的問題,多次告知房東規勸卻敷衍了事,因而危
害到個人健康問題,可依據民法第424條請求房東合理賠償。
證據:附有煙蒂之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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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該房東不肯向本人道歉, 本人因而公開提出檢舉事實, 望不要再有高應科大的學
生受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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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3.239.128
※ 編輯: cdklok 來自: 203.73.203.24 (03/26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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