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助人變欺人 生命線逼員工捐薪不從即開除 律師批:恐涉侵占罪

看板SW_Job (社工)作者 (現在,很想見你)時間17年前 (2007/10/21 12:18), 編輯推噓5(503)
留言8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連結:http://0rz.tw/c33cB 助人變欺人 生命線逼員工捐薪  不從即開除 律師批:恐涉侵占罪 【蘇恩民、張勵德╱台北報導】 長期投入自殺防治、鼓勵無助民眾的生命線協會,爆發欺負員工醜聞。 台北縣生命線協會社工指控,協會申請內政部、聯合勸募協會的補助款後, 剋扣其中逾五萬元的社工薪水,事後還逼兩名員工簽字,把該領未領的薪水捐出。 一名員工拒絕簽字竟被開除;另一員工為保飯碗含淚簽字。 變相剋扣 生命線在全國共有23個分會,民眾只要直撥1995,就可與社工、志工對話,每年服務心靈 創傷、有意自殺的民眾超過十萬人次。針對此事,北縣社會局社工課長黃淑惠說:「已要 求協會補助款須專款專用、實報實銷,不得強迫社工捐款。」聯合勸募審查稽核部組長許 鳳雅也說:「如果屬實,不但會追回補助款,也不排除移送法辦。」 為保飯碗含淚屈從 律師王怡惠則認為,以非自願捐款的方式,變相挪用補助款,可能涉及侵占或詐欺等罪責 。依《刑法》規定,兩罪都可處五年以下徒刑。 生命線協會去年度執行聯合勸募協會委託的「自殺高危險群暨生活壓力調適支持關懷團體 」計劃,並聘僱社工杜采蓉負責,但杜采蓉每月領到的薪水只有2萬5千至2萬8千元,遠低 於補助額度,幾個月來共少領了3萬8千2百元。 據了解,生命線主任楊曉青去年曾告訴杜,年終時會以獎金名義發放差額,但後來卻要杜 把差額捐給協會,還威脅杜若不簽字,這筆錢就當作遣散費,杜只好含淚簽字。已於今年 八月離職的杜采蓉,不否認被迫捐款,但不願詳述經過,《蘋果》記者查詢協會網站,發 現杜確曾於去年12月底,捐出3萬8千2百元。 另名社工游雅惠,今年七月進入北縣生命線擔任社工,負責內政部兒童局委託、北縣社會 局主辦的「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計畫」。游表示,內政部補助的社工月薪是3萬2千元 ,她任職三個月共少領約1萬5千元後,曾向上級詢問,也被要求把差額損給協會,她拒絕 簽字就被開除。 突解僱害案主權益 北縣生命線協會理事長王炳勝,坦承要社工捐款,但強調未涉及不法,他說:「協會還要 負擔社工的勞健保及獎金,只好先按月扣除3至5千元,事後再以獎金發出,並請社工配合 簽字捐出差額。」 一名不願具名的社福團體社工主管表示,這種做法其實在社福界時常可見,社福團體遇到 補助款與實際給薪有差距時,大多會柔性勸導社工配合,大部分社工也都會勉為其難地配 合,「但確實不是誠實的做法!」 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則憂心,社工突然被解僱,將影響案主權益。而王的憂心果然成真 ,因為《蘋果》向王炳勝查證時,王就說:「承辦相關計劃若還要額外付出成本,將考慮 不再承接類似計劃。」 北縣生命線小檔案 創設時間:1988/12/04 理事長:王炳勝 服務人數:領薪社工:2人 無薪志工:約140人 業務項目: ˙志工24小時接聽1995專線,幫助心靈受創民眾,減少自殺悲劇發生 ˙受政府或機構委託辦理自殺防治、弱勢關懷計劃 經費來源:地檢署緩起訴捐款、政府補助款、理監事贊助、民眾或其他社福機構捐款 資料來源:北縣生命線協會 -- 這是板上之前那個文章嗎? 雖然早就知道類似這樣的做法在社工界常有, 不過看了新聞還是覺得很悲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227.84

10/21 15:36, , 1F
哀~~社工員加油!!!!
10/21 15:36, 1F

10/21 20:30, , 2F
基本上,提供補助款的單位不涉入這種事情,可能也是造成
10/21 20:30, 2F

10/21 20:31, , 3F
第一線社會工作者薪資不穩定的原因之一
10/21 20:31, 3F

10/21 20:31, , 4F
資金流向的責信度整個都打折了...
10/21 20:31, 4F

10/22 12:04, , 5F
其實我也被這樣 協會領聯勸補助34000 但只給我27000><"
10/22 12:04, 5F

10/23 14:32, , 6F
樓上.......(握)>"<
10/23 14:32, 6F

10/23 21:42, , 7F
我第一分工作,總會補助30000,我實拿24000還要扣勞健保
10/23 21:42, 7F

01/25 15:28, , 8F
難道我們不能做點什麼嗎?
01/25 15:28, 8F
文章代碼(AID): #176jBzq4 (SW_Job)
文章代碼(AID): #176jBzq4 (SW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