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社工詐財後自首繳回 判刑2年緩5年

看板SW_Job (社工)作者 (歐巴桑)時間14年前 (2011/05/26 00:23),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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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525/1/2s4yk.html 曾經服務桃園縣社會處一名社工員,涉嫌詐取財物,但犯罪在沒有發覺前自首並且全部繳 回及再捐出二萬元,犯後知道悔改,地方法院全案審理終結,被判刑二年,褫奪公權二年 ,緩刑五年。(李明朝報導)  前桃園縣政府社會處一名約聘的社工員,因為家庭經濟狀況不佳,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利用職務之機會,涉嫌變造文書,登載不實事項,詐取財物;桃園地方法院發言人徐培 元庭長指出,被告共詐得十萬元,後來自己知道良心不安,犯罪沒有被發覺前自首,繳交 全部所得財物並且再捐出二萬元。 徐培元庭長指出,被告雖然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但是自首減刑並繳回,犯後知 道悔改,法官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二年,褫奪公權二年,緩刑五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64.235

05/26 00:52, , 1F
事情不單純...
05/26 00:52, 1F

05/26 20:51, , 2F
為著十萬元~身家名譽都賠上
05/26 20:51, 2F

05/27 00:58, , 3F
這舊新聞了 = =
05/27 00:58, 3F
文章代碼(AID): #1DtIqQce (SW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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