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 臺北榮民總醫院 誠徵就業服務員
★機構名稱:臺北榮民總醫院精神部社區復健精神科
★職缺類別:就業適應方案_就業服務員(外訪型工作)
★工作地點:台北市、新北市全區、臺北榮民總醫院
★工作時間:0900-1730(週一到週五) 必要時六、日假日訪視可補休
★工作內容:
(一)在本科醫療團隊成員帶領下,就業服務員需於現場輔導精神障礙或其他身心障礙患者
之就業工作,一年約服務30案左右。依據勞動部規定,所有個案一個月最少須訪視一次。
(二)負責就業促進方案、職業復健相關醫療業務之文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工作,及接受醫
療團隊與督導人員之督導,參與相關之科內醫療團隊會議、進修課程以及相關會議。
(三)需撰寫簡易公文、完成核銷、協助辦理團體、方案報告與申請相關事宜。
★工作薪資:37911-39906(第一年37911,第二年達天花板39906)
拿其薪資須符合徵才條件,如下方說明
※薪資範圍需有明確數值,不限制範圍,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薪資。
※無薪資、比照國科會、比照本校規定、面議、電議,薪資不清者刪文加水桶一週。
※同樣職缺徵才文至少需間隔2週,違者劣退。
★徵求條件:
(一)符合下列1.至4.點中任一條件者:
1. 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
2. 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者
3. 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
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畢業者。
4. 非屬前款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
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者。
(p.s.曾經擔任過就業服務員,需先向勞動部拿取就業服務員資格公文(繼續教育)才能逕
用)目前重建處依循勞動部核定公文日才能薪資核銷,未上完繼續教育者,須補齊才能聘用
★聯絡方式:ccp8ccp8@gmail.com 黃先生收
★其他說明:1.本職缺最慢須於五月初報到
2.若曾經擔任就業服務員,以台北市來說須完成繼續教育取得資格才能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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