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社工師輔導少女竟變狼 上完警局大玩車震援交

看板SW_Job (社工)作者 (張居隱G-in)時間4年前 (2020/09/06 14:3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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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281692 <男社工師輔導少女竟變狼 上完警局大玩車震援交> 自由時報 2020-09-04 15:18:48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縣一名李姓社工師,負責輔導一名未滿16歲的雛妓,載她到○○縣警局婦幼隊製作筆 錄後,卻意圖不軌,以1萬3000元的代價誘使她車震及口交,涉犯兒少條例及妨害性自主 罪,刑事部分仍在審理中,職務部分,懲戒法院認為事證明確,判他撤職並停任公務員2 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是○○縣政府社會工作科的公職社會工作師,負責兒童及少年保護業務, 2019年間接獲一起保護個案,少女因援交而被安置於教養院,李男理應協助其走回正軌, 未料心生歪念。 李男和少女第一次見面時,劈頭就問「你們這邊有人在叫小姐嗎?」少女回答「沒有」, 李男追問「妳之前做(性)交易一次多少?」,少女答「8000元」。12天後,兩人第二次 見面,李男載她去○○婦幼隊製作筆錄時,先在車上毛手毛腳。 製作完筆錄後,李男載少女去一處人煙稀少的堤防,在車上開出8000元價碼,引誘援交, 少女禁不住誘惑,同意發生性行為。車震完事後,兩人一同去用餐,返回教養院途中,李 男再度興致勃勃,把車停在一處游泳池附近,開出5000元價碼,換取少女替他口交得逞。 此外,李男為了和另外一名被安置的院生外出,竟在教養院請假單上的「帶領人姓名欄」 上,冒簽院生叔叔的名字,再把請假單交給收執人員,堂而皇之帶她出門。 李男承認與少女性交,但辯稱,在性交前其與少女完全沒有提到錢,是聊到家庭跟人生狀 況,聊著聊著就發生關係,沒有引誘;少女則證稱兩人確為性交易。李男涉犯妨害性自主 與兒少條例部分,已經○○地檢署起訴,現由○○地院審理中;職務部分,○○縣政府認 為違失明確,移請懲戒法院議處。 懲戒法院指出,李男明知少女未成年,卻於執行護送職務過程中,二度與少女性交易,除 觸犯刑罰法律外,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應謹慎,不得有放蕩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為」之旨 。另外,李男在請假單帶領人姓名欄偽簽他人姓名,並持以行使的行為,有違公務員服務 法「應誠實」的規定。以上均屬公務員懲戒法的違法行為。 懲戒法院認為,李男是社工師,本應保護、協助被安置人身心正常發展,竟未能戒慎言行 ,反對負有保護協助義務的少女做出放蕩行為,扭曲少女對性觀念認識、價值,影響身心 正常發展;又偽簽他人姓名,將安置中的另一女子帶出安置機構,有虧職守,破壞社工師 形象,評議後決定撤職。 ----------我是分隔線---------- 個人心得: 為減少不必要的問題,地名先蓋起來, 看來社工師公會需好好討論,建立<如何處理不適任的社工>的機制了: https://vocus.cc/sw-j/5f547a09fd89780001d43032 不過從另一個層面來看,我們可從這件事討論如何改善,預防類似事件: 1.處遇流程: 像是盡量避免男社工單獨跟女服務對象共處一室?或採用其他可行方式? 另外也需討論社工處遇時如何作,才不會被服務對象誤以為性騷擾、性侵害, 畢竟不是每位社工的會談技巧、溝通能力那麼好... 2.個人需求如何跟職業身分取得平衡? (考量這件事的性質,既然PTT的sex版限成年人進入,還是拿去那邊討論吧...) -- 推 bug:菜蟲呼叫貓咪 01/23 13:11 推 cat:貓咪收到 有屁快放 01/23 13:11 推 bug:你現在在做什麼呀? 01/23 13:12 推 cat:報告 看到新冠肺炎疫情,嚇到吃手手! 01/23 13:12 推 bug:看 先仔細洗手,再來吃手手! 01/23 13:1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3.234.43.11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W_Job/M.1599374151.A.C24.html
文章代碼(AID): #1VL8D7ma (SW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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