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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W_Job ]
討論串[困境] 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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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其實很簡單. 第一,整件事情的責任最關鍵的是機構的主管,因為不管送什麼資料出去(公文)都要有主管核章,所以如果社工忘了送而主管不知道,這就代表整個組織的督導系統出了問題第二,千萬不要去賠錢,因為根本不可能有這樣的勞動契約(社工是為了服務案主,不是為機構衝業績,更不需要為此賠錢),如果真有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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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可以把話再講清楚一些。. 延續我在上一篇有向聯勸申請案子的說明。. 我在之前那一篇的尾巴有題到,聯勸不只會看個別案子社工的執行案子能力,. 聯勸也非常重視社工所處的機構,是否有能力執行案子的能力。. 因為我不是專攻非營利組織研究的,. 我也沒辦法在這邊對此點詳加說明,. 但清楚的是,. 一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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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恕刪........ 一開始是有推過文,. 想想還是來回一篇比較長的騙P幣(雖然我不知道P幣可以幹麻?XD). 首先,真的就像前面某位大人說的,. 除非一開始的工作契約有同意「沒送案社工要賠錢」,. (注意是「沒送案」----不過我想這種契約沒有人會簽吧?!). 妳簽了而違反契約所以機構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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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因此提早確定明年人事費沒著落,而把這名社工辭掉,也就算了. 難道要他這一年的工作都是作白工嗎?. 發了就發了,還追討,真的很不合理. 除非一開始工作時,有契約或什麼文件可以証明這樣的要求是一開始就同意的. 否則實在太不合理了!. --. What a friend we have in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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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令人無言. 我覺得不要賠錢吧. 就像大家說的提案也不一定能過. 機構可以因為此項疏失辭掉該名社工. 可是要他賠償很不合理吧. 有人提到那該機構都督導呢. 唉 同為小機構. 我認為他們的工作人員可能只有該名社工吧. 我們協會也是今年才來了一個半義務性的執行長. 之前也都只有一名社工. 啥米都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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