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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情報] 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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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unter (PTT真多好人阿)時間18年前 (2008/05/12 15: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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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的社工師法在第18條有規定社工倫理守則是由內政部訂定. 但修法之後,社工師法根據修法後的第17條,. 社工倫理必須要由全國社工師公會訂定. 所以內政部聲明說原有的社工倫理守則停止試用. 等社工師公會版本通過之後就以社工師公會的這個版本為主. 簡單來說 就是現在是新舊守則交接期. 先聲名我猜他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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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0→)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ienshi (噓!!)時間18年前 (2008/05/11 16:0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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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師法於民國97年01月16日修正. 第 17 條 社會工作師之行為必須遵守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之規定。前項倫理守則,由全國. 社會工作師公會聯合會訂定,提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報請中央主. 管機關備查。. 內政部5/6公告依社會工作師法第17條規定,停止適用「社會工作倫理守則(含逐條說明
(還有51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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