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修訂

看板SW_Job (社工)作者 (噓!!)時間18年前 (2008/05/11 16:06), 編輯推噓4(400)
留言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社會工作師法於民國97年01月16日修正 第 17 條 社會工作師之行為必須遵守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之規定。前項倫理守則,由全國 社會工作師公會聯合會訂定,提請會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報請中央主 管機關備查。 內政部5/6公告依社會工作師法第17條規定,停止適用「社會工作倫理守則(含逐條說明) 」,自即日生效 2008/5/6 社會司 。http://www.moi.gov.tw/dsa/news_1.asp?id=933 以下為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依社會工作師法第17條訂定之「社會工作倫理 守則」http://sowf.moi.gov.tw/08/b/b207.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02.36

05/12 00:57, , 1F
不知道是誰修的,到時候要修法又會被其他專業打槍了
05/12 00:57, 1F

05/12 13:28, , 2F
為什麼要停止適用阿???
05/12 13:28, 2F

05/12 14:30, , 3F
所以社會工作倫理守則停止適用,以後社工師也不用遵守這
05/12 14:30, 3F

05/12 14:42, , 4F
個守則囉??
05/12 14:42, 4F
文章代碼(AID): #189gZjeZ (SW_Job)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89gZjeZ (SW_Jo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