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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心情] 社工不能替民眾po縣長信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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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8推 0噓 25→)留言3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valon1 (人生的另一段路)時間15年前 (2010/08/10 23: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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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段一段來看. 告訴案主妻子「補助標準改變」這件事,是誰的責任?. 1.政府部門公告即可?. 2.主責社工?. 3.承辦補助款人員?. 縣政府有沒有宣導的義務?. 1.案妻主觀認定標準改太快. 2.案妻主觀認定,「完全都沒有給民眾知道的公告時期」. 3.案妻認為他應該知道件事,以致於主觀認定「知
(還有696個字)

推噓4(5推 1噓 18→)留言2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alii (美人魚寶寶)時間15年前 (2010/08/10 22: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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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雖然標題是心情文. 不過也可以是我這幾天遇到的真實事件. 我不知道我這樣做真的不合適?. 還是其實社工就是要做自己覺得對的事情?. ----------------分隔線-----------------------. 前幾天案妻打電話進來. 他抱怨為什麼補助標準改了都沒有人告訴他. 他以為他可
(還有65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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