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 社工不能替民眾po縣長信箱嗎?

看板SW_Job (社工)作者 (美人魚寶寶)時間15年前 (2010/08/10 22:15), 編輯推噓4(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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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雖然標題是心情文 不過也可以是我這幾天遇到的真實事件 我不知道我這樣做真的不合適? 還是其實社工就是要做自己覺得對的事情? ----------------分隔線----------------------- 前幾天案妻打電話進來 他抱怨為什麼補助標準改了都沒有人告訴他 他以為他可以獲得一萬元的補助額(因為是補助輔具,所以家屬已經先墊錢了) 可是誰知道他申請之後才發現補助款只剩下五千元 他打電話到縣政府 縣府承辦人員只是告訴他 這個補助標準是專家們開會之後決議的並且已經有公告 7月之後就是適用這個標準了 (但是其實私底下我們都知道,縣府根本就是公告之後等同實施,也沒有任何宣導) 他覺得這個標準改的太倉促了 完全都沒有給民眾知道的公告時期 然後就突然改了 以至於知的權益受損 我雖然已經安撫他的情緒 另一方面也告知會尋找相關民間資源協助 但是我覺得個案也確實因為縣府毫無公告時期讓民眾權益受損 所以我就提議他寫縣長信箱提出申訴 可是由於他不會使用電腦 所以我就想說我幫他代po(為了以示負責我還把自己的名字以待發言的方式註記) 我就幫他把稿子擬好之後讓他看過確認沒問題之後再po到縣長信箱 我把稿子放到主管的桌上 讓主管隔天進辦公室之後可以知道這件事情 隔天雖然主管不至於把我罵了一頓 但是主管的意思是他覺得這件事情沒有先讓他知道就發出去了 (其實我覺得讓他知道也只是沒下文而已) 而且有點拿石頭扎自己的腳,因為縣府的承辦人員還是會要我們調查整件事情 從接受我們的服務到個案申請補助的整個過程 主管還覺得我不應該站在民眾的立場而應該站在我們單位的立場去處理這件事情 就算民眾要寫縣長信箱也不應該是由我們單位的人員屬名去代po (忘了說我們是屬於公辦民營的單位) 讓我覺得很困惑 社工不站在民眾的立場那要站在誰的立場? 大家心知肚明是縣府的行政疏失導致民眾權益損失 難道社工真的無法為民眾發聲嗎? 還是我應該匿名才對?至少應該顧及到單位的立場 要符合組織期待又想要替民眾爭取真的很兩難 還是大家都只想先保住自己的飯碗再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3.15.9

08/10 22:22, , 1F
你是他的社工為什麼你沒有告訴他,而是以他以為的做呢?
08/10 22:22, 1F

08/10 22:22, , 2F
如果每個人都是以自以為的方式做,然後陳情,公告就沒效力了
08/10 22:22, 2F

08/10 22:24, , 3F
縣府公告的行政有疏失嗎?還是只是你們沒有注意到呢?
08/10 22:24, 3F

08/10 22:25, , 4F
公告後本來就是立即實施~應先確認補助金額再行購買
08/10 22:25, 4F

08/10 22:28, , 5F
因為我們都以為還在公告,不知道公告等同實施
08/10 22:28, 5F

08/10 22:28, , 6F
更何況這是政府補助~何來民眾權益受損之有
08/10 22:28, 6F

08/10 22:28, , 7F
這件事情的是非對錯很有趣喔.....
08/10 22:28, 7F

08/10 22:29, , 8F
連主管都不知道公告等同實施這件事情。才扯
08/10 22:29, 8F

08/10 22:30, , 9F
所以我才說是你們以為的~感覺是你們不知道的就會別人有錯?
08/10 22:30, 9F

08/10 22:32, , 10F
所以是主管的問題?你以為的問題?這樣還要陳情?
08/10 22:32, 10F

08/10 22:33, , 11F
因為我們主管就是審核補助申請是否通過以及補助多少的
08/10 22:33, 11F

08/10 22:36, , 12F
那到底是誰的問題?
08/10 22:36, 12F

08/10 22:39, , 13F
樓上真是一針見血~
08/10 22:39, 13F

08/10 23:51, , 14F
你也是縣府的人阿!你怎麼不知道
08/10 23:51, 14F

08/10 23:51, , 15F
而且行政機關有種東西叫做「訴願」
08/10 23:51, 15F

08/10 23:52, , 16F
你身為政府的一員就應該告知正確的管道
08/10 23:52, 16F

08/10 23:52, , 17F
所以寫到縣長信箱誰處理?當然還是叫你去處理阿!
08/10 23:52, 17F

08/10 23:53, , 18F
一樣 回原點
08/10 23:53, 18F

08/11 18:28, , 19F
哈哈哈,這個人真的是社工嗎?還是民代啊?
08/11 18:28, 19F

08/11 18:31, , 20F
建議原po快去翻專業倫理…快哦!不會有人替你"代翻"哦
08/11 18:31, 20F

08/11 22:17, , 21F
我真的不反對,有能力的社工可以領超過三萬.......
08/11 22:17, 21F

08/14 09:58, , 22F
社工想替案主"做什麼"之前 要不要先想一下什麼叫"界線"??
08/14 09:58, 22F

10/19 16:29, , 23F
假設有20個這種個案,請問社工每個都要替其代po嗎?
10/19 16:29, 23F

10/19 16:31, , 24F
凡事都要先考量後果及效益,請問這樣有幫助到案主嗎?
10/19 16:31, 24F
文章代碼(AID): #1COLyMcG (SW_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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