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員工認股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 )時間20年前 (2004/08/08 22:43),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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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ngyan0704 (忙?茫?)》之銘言: : 跟 入股分紅 : 有何不同呢? : 謝謝 大致上來說 1.分紅配股主要是來自於公司的盈餘要分給股東的部分,因此,並不會增加公司的費用, 也就是說,公司把分給員工的這部分成本不列在費用項下,因此這個做法被認為有稀釋 股東利益之虞 對高科技廠商而言,分紅配股是最能吸引人才的政策,不過要能實施分紅配股,前提是要 公司有賺錢;若公司營運不佳,就完全們沒有激勵工具,因此,如何在公司沒賺錢時,仍能 握有激勵員工的工具,股票選擇權就是一種方式,在民國90年12月首先由半導體廠世界先 進採用 2.至於公司發給員工股票選擇權,按財政部4/30的解釋令,是要列入公司的薪資費用,所 以不會有稀釋股東利益之虞,可合理反映公司績效 3.但因分紅配股的股票,分配後員工就可自由處分,且課稅基礎是面額10元;但股票選擇 權則有一些限制,比如說,拿到股票選擇權兩年後才能轉換為公司股票,且換為股票的當 年度就要課所得稅,更何況課稅基礎不是面額,而是按換為股票當下的市值,扣掉發行股 票選擇權時的發行價格,作為課稅基礎,較分紅配股不利 比方說,A公司在91年1月發給員工股票選擇權,發行價格為20元;93年1月時,員工可將股 票選擇權換為股票,時價為40元;則A公司員工將股票選擇權換為股票後,雖然還沒賣掉, 卻得先繳納(40-20)x稅率的所得稅;更何況如果往後賣掉股票的價格低於40元,由於財 政部將之視為屬於資本利得的證券交易稅,現在並沒有課徵,自然無退稅的可能,被科技 界認為十分不合理 4.員工分紅配股與股票選擇權比較表 分紅配股 股票選擇權 法源 公司法 證券交易法 認股(發行)價格 無償分配員工股份 已上市(櫃)公司:不得低於發行日之收盤價 股票管理 不得限制轉讓 發行兩年後,才能行使轉為股票 員工所得稅的課徵 依面額列為薪資所得 (1)執行權利日標的股票,若時價超過認購 價格,差額部分,屬其他所得,計入執行年 度之所得課得 (2)"時價"如屬上市上櫃公司,係指權利執行 日標的股票之收盤價 (3)股票出售價格與權利執行日標的股票時 價之差額視為證券交易所得或損失 對公司的影響 屬盈餘之分配 可於營所稅申報時核實認定為公司之薪資支出 非公司之費用 以上為兩種情形的大致狀況 至於關於股票選擇權的課稅時點公平性爭論 可能就又要涉及到更深入的討論 所以目前就先解釋一些初步的意義 希望大家看了都能了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5.70

61.62.44.101 08/08, , 1F
真詳細  講的非常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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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187.23.205 08/09, , 2F
讚喔~~
203.187.23.205 08/09, 2F

61.230.105.11 08/09, , 3F
好文!!!
61.230.105.11 08/09, 3F

03/26 21:34, , 4F
文章代碼(AID): #115Zm3Ks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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