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請問老闆可以硬性要求加班嗎?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stevegood)時間13年前 (2012/05/01 20:02), 編輯推噓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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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最近說 勞基法規定 只要"業務需要"就可以要求員工加班 也會給加班費 但他的業務是他去外面額外接的case要我們去做 一來算加班費他賺得遠比較多(case時薪高 但我們是算加班費) 二來我記得好像聽過加班是要員工同意? 由於老闆常把勞基法掛嘴邊 但勞工節騙我們沒放假 讓我對他不信任了 有人熟悉勞基法嗎? 補上另一個問題 我的工時本來是雙周84小時,但老闆規定星期六不是上四小時而是上三小時 說我是雙周83小時,所以要扣我一小時薪水,這樣合理嗎? 是他規定我少上班,不適我不願意上,這樣還要被扣薪? 這合勞基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0.119.108 ※ 編輯: stevegood 來自: 219.70.119.108 (05/01 20:06)

05/01 20:05, , 1F
看你敢不敢叫老闆看一下勞基法第42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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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 有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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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tevegood 來自: 219.70.119.108 (05/01 20:08) 回樓上 有加班費沒錯 但他把我們的薪資很多用獎金補 (一方面省勞健保) 所以我不確定加班費是怎麼算 二來是不想替老闆多賺錢 ※ 編輯: stevegood 來自: 219.70.119.108 (05/01 20:09) 回一樓 勞基法第 42 條 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 所以如果沒其他理由就是一定要加班? ※ 編輯: stevegood 來自: 219.70.119.108 (05/01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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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健康就夠了還要什麼理由 你就說你加班手會抖 眼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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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健康有關 你敢提還怕沒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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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從來只在你提了之後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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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樓上,有需要提證明嗎?還是只要口頭說健康就可以? 因為我覺得硬性加班等於是叫勞工幫你多賺錢不合理,我工作非責任制 我本來就要換工作了,所以沒在怕的。 另外請問一下,換工作有一定要繼續等人接班才能走 還是可以提了就走了?? ※ 編輯: stevegood 來自: 219.70.119.108 (05/01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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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是說[雙周最高工時不得超過8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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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雙週工時不可低於84小時]
05/01 20:20,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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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上83小時,他沒什麼權利扣你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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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小時都逼近84小時這個要給加班費的範圍了,還扣錢 囧?
05/01 20:23,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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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用月薪制的話那上幾小時都是給約定月薪不能扣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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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老闆基本上不懂法律只是挑他有利的曲解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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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21:50, , 12F
看你想不想搞革命,造福你同事們。但你要有換工作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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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3:06, , 13F
造福同事也不會有人感激,跳出來還會第一個陣亡,乾脆自己走
05/02 13:06, 13F
文章代碼(AID): #1Fdz33R_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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