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要求簽雇用契約 條約內容請教~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逢甲賀軍翔=)時間13年前 (2012/05/29 00:22),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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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小弟公司最近要求同仁都簽署一份合約 內容裡面有幾項問題 想請大家幫忙解答 謝謝!! 小弟目前在廣告代銷業 合約甲方為公司 乙方為員工 1.競業禁止: 乙方於任職期間或離職後,不得以自己或第三人名義承攬甲方客戶之業務!! 疑問:代表我就算跳槽到另外一家公司 我也不能幫我以前成交的客戶賣房子?!! 2.智慧財產權: 乙方於任職期間所完成與職務上有關之發明及創作,其智慧財產權皆屬於甲方 另乙方之創作若有侵害到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 皆由乙方負法律責任 與甲方無涉 疑問:這樣要求合理嗎 我在做報表時 創造了快速的作業方式 這樣也算公司的?!! 3.違約: 違反1.者 願無條件賠償甲方新台幣一百萬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 這樣合理嗎?!! 以上三點 請大家幫幫忙解答 小弟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97.33

05/29 15:26, , 1F
都算合理但有期限才對,至於罰金好像不能亂定
05/29 15:26, 1F

05/29 23:37, , 2F
花點錢找律師幫你看比較好吧- -
05/29 23:37, 2F

06/06 04:08, , 3F
1不合理 她沒有說時間長短 也沒有附帶一些條件來作為補償
06/06 04:08, 3F
文章代碼(AID): #1FmwO_qK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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