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立院初審 面試不得問隱私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水豚酷外公。)時間13年前 (2012/06/06 20:07), 編輯推噓2(311)
留言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ttp://0rz.tw/suNrN 立院初審 面試不得問隱私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6日電)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就業服 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雇主不得要求求職人提供非就業所需的隱私資料,若違法可 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不過,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稍早接受媒體訪問表示,若牽涉工作安全,如幼 稚園老師、計程車司機,則雇主可詢問求職人是否有性犯罪前科。 她會後受訪說,雇主面試時若問是否結婚、生育等問題,背後都有不想僱用的企圖,雖然 個案認定有曖昧空間,但法案通過後會盡力提出具體事例向民眾宣導。 提案要求修法的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江惠貞表示,很多求職者被迫提供隱私,如婚姻狀 況、性取向、交友狀況、犯罪紀錄,也有員工提供身分證明資料,結果發生詐騙事件,這 些隱私資料未必與工作相關,應修法保障勞工權益。 另外,委員會審查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配合國民年金調整,行政院提案調整 老年年金、失能年金、遺屬年金給付基本保障金額,並增訂金額參照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 率每4年調整1次,也刪除請領生育給付須參加勞保滿一定年資的限制。 不過,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陳節如說,農民及軍公教人員本人或配偶都可請領生育相關社會 保險給付或補助,但勞工卻限被保險人才能領,不應有差別待遇,要求擴大生育補助請領 範圍,讓勞保被保險人或配偶都能領。由於雙方沒共識,委員會決議朝野協商。1010606 -- 滑鼠左鍵複製綠色方塊之後再按滑鼠右鍵貼上.你就會斷線!!!請不要照著做! qqqqqqqqqqqg 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4.77.29

06/06 20:59, , 1F
立好看的法...
06/06 20:59, 1F

06/06 21:04, , 2F
立法...好像沒什麼用啊,應先給勞委會、勞工局實質權限
06/06 21:04, 2F

06/06 22:20, , 3F
我前兩星期才簽了一份上面寫責任制的工作契約 有用嗎?
06/06 22:20, 3F

06/09 02:30, , 4F
不錯阿,至少有改善,以後不填也有法律站腳
06/09 02:30, 4F

06/09 02:31, , 5F
聽說澳洲連照片都不得要求提供
06/09 02:31, 5F
文章代碼(AID): #1FpqW4-O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FpqW4-O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