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後被追扣薪資合理嗎?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超連鎖通路加盟事業)時間12年前 (2013/10/01 17:53), 編輯推噓6(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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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對人事的說法有疑問,所以只好來板上請求高人指點迷津~ ------ 今年1月起在南港某公家機關擔任約聘僱人員 於9月30日離職 但今天(10月1日)卻收到出納室來信 「因為5-9月事假超出14日,超出部分依法應扣薪處理」   當時應扣而未扣,在離職後要我去一次繳清1萬多塊 XDDD 想請問這樣追扣是合理的嗎?   可以申訴嗎?    朋友說這就像是國稅局要你補稅一樣,不繳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google了很久,似乎沒有相關或類似案例可以參考... (因為錢都寄回家補貼家用了,目前也沒有1萬多塊的現金...) 謝謝大家幫忙了! -- 聽說有一朵花瘋了 因為先懂得了凋落的痛 夜以繼日 承受著整個春天的記憶 盛開到最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128.83

10/01 18:19, , 1F
先確認是否真有這樣的事實,就勞基法而言事假是不給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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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8:20, , 2F
所以你需要確認:1.是否有請事假 2.薪資是否已被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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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19:30, , 3F
當時合約內容有看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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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21:55, , 4F
若真有這件事卻沒扣,那你就乖乖吐回去吧,不是說離職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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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21:56, , 5F
什麼都不管,那如果有少發給你是不是也可以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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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21:59, , 6F
拿你該拿的...跟離不離職毫無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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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22:21, , 7F
很合理,應該還回去,不是你的該還就還...不需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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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22:23, , 8F
你可以請對方詳列明細,如果真沒扣你也會不好意思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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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22:41, , 9F
只要真有其事,不因離職而失效,還是應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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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00:24, , 10F
多拿就該繳回 不然月初發薪就離職豈不讓你白領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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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5:56, , 11F
了解,謝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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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15:57, , 12F
因為我離職前有詢問過是否要扣薪,但當時人事說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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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才發現是人事的行政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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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其實是有加班補休,但人事不讓我請補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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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我請事假(她說加班超過20小時的部份不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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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超過20小時的部分不能算? 那公司就不該讓你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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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出勤紀錄的話 跟他說 先把加班不讓請補修的部分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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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就勞委會見吧 無良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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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5:13, , 19F
如果真的有請事假 那被扣錢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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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5:15, , 20F
問題是你根本就是幫公司掩蓋超時加班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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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 05:15, , 21F
他憑什麼要你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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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IIfkiIr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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