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試用期離職 挨告違約判免賠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錢(即貨幣)只是數字!!!!!)時間11年前 (2014/11/09 13:30), 11年前編輯推噓4(4016)
留言20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ttp://udn.com/NEWS/LIFE/LIF6/9053643.shtml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14.11.09 03:24 am 陳姓男子大學剛畢業,到餐廳工作一個多月後,覺得不合自己個性而離職,餐廳以沒在一 個月前提出辭呈,求償2萬2千元違約金,法官以餐廳的勞動契約過於嚴苛,是不平等條約 ,以契約無效,判陳男不必賠錢。 桃園地院調查,陳男去年大學畢業,今年3月初到一家餐廳工作,底薪22K,工作一個月 後認為不適合自己個性,原要在5月下旬離職,但提前在5月初離職,被餐廳以未依規定在 1個月前提辭呈,打官司向他求償相當於一個月薪資的違約金2萬2千元。 法院審理時,陳男表示,餐廳是以定型化契約讓他簽,他提辭呈時,餐廳並未說明他違約 ,有違誠信原則,他工作不到2個月,要賠一個月薪資,等於幫餐廳白做工,沒道理,且 勞基法規定工作3月未滿1年,只要在10天前預告離職,餐廳的規定比勞基法還嚴,顯然不 公平,主張免賠。 法官認為,餐廳的定型化契約規定員工需在一個月前提辭呈,否則要賠償一個月薪資,但 勞動契約中又規定,新進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資方可以隨時終止契約,不必給 資遣費和預告工資。 法官認定餐廳對試用員工擁有選擇權,可以單方終止勞動契約,不必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 ,而員工在試用期間內卻沒有合理的猶豫期和選擇權,沒在一個月前提辭呈就要承擔懲罰 性違約金,是不平等條約,比勞基法還苛,以契約無效,判員工不用賠。 -- 錢只是一串數字,是無中生有的東西,政府銀行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錢只是一串數字,真正的財富其實是你的時間,青春和生命~~ 新台幣的價值不是來自台灣政府或銀行,而是來自廣大台灣勞工的血汗....... 資訊動畫:貨幣系統真相 http://www.youtube.com/watch?v=3xaQvyVh5j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3.146.10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alary/M.1415511040.A.F08.html ※ 編輯: orz33333 (36.233.146.107), 11/09/2014 13:30:52

11/09 13:37, , 1F
一個月薪資22K 居然還有臉去告人??
11/09 13:37, 1F

11/09 13:38, , 2F
鬼島一堆坑人契約 還看過辭職後2年不準從事同行的契約
11/09 13:38, 2F

11/09 13:38, , 3F
公司:我們還有另外一張離職後你可以跟公司拿 只要符合
11/09 13:38, 3F

11/09 13:38, , 4F
規定第一張契約就作廢了
11/09 13:38, 4F

11/09 13:39, , 5F
問題是離職後公司不肯給你要怎麼辦呢?
11/09 13:39, 5F

11/09 14:32, , 6F
坑人契約沒簽約金or補償金,你想去哪就去哪,又不違法
11/09 14:32, 6F

11/09 14:32, , 7F
廢紙一張,拿不拿無所謂
11/09 14:32, 7F

11/09 14:57, , 8F
我說的那間有說違約要賠多少 不過我沒去那間就是了
11/09 14:57, 8F

11/09 14:58, , 9F
現在一堆公司超恐怖 一個不小心真的會被坑 要多注意
11/09 14:58, 9F

11/09 16:32, , 10F
像這種不平等契約能不能去哪裡檢舉,給老闆懲罰?
11/09 16:32, 10F

11/09 16:36, , 11F
你要檢舉啥?? 契約本來就是雙方合意即可
11/09 16:36, 11F

11/09 16:37, , 12F
又證明了台灣老闆只會秀下限
11/09 16:37, 12F

11/09 16:37, , 13F
就像你買房子自己不查清楚 花1000萬買卻發現隔壁才800萬
11/09 16:37, 13F

11/09 16:38, , 14F
難道你要去告詐欺嗎??
11/09 16:38, 14F

11/09 16:50, , 15F
這本來就不平等吧,你的例子有問題。
11/09 16:50, 15F

11/09 16:53, , 16F
不平等所以直接無效 請問你要檢舉是要用哪一條法?
11/09 16:53, 16F

11/09 17:25, , 17F
契約不合法 那可以告公司拿賠償嗎?
11/09 17:25, 17F

11/09 19:37, , 18F
不能告 所以很多公司都會拿來騙新人
11/09 19:37, 18F

11/09 20:21, , 19F
http://ppt.cc/HW7j 好像跟大家認知不同?
11/09 20:21, 19F

11/10 09:18, , 20F
回樓上,這篇跟大家的認知一樣...
11/10 09:18, 20F
文章代碼(AID): #1KNlm0y8 (Salary)
文章代碼(AID): #1KNlm0y8 (Sal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