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前收費員揚言癱瘓國道 高公局:部分獲安
salary的板友較有社會歷練,所以轉來看看大家對
收費員轉置一事的想法,敬請指教。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KSOLdrd ]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前收費員揚言癱瘓國道 高公局:部分獲安
時間: Sun Nov 23 14:57:39 2014
※ 引述《titti (安饅)》之銘言:
: 先搞清楚兩點
: 1.國道收費員從來沒有要求過要轉任公務員
: 拜託請不要自己腦補他們什麼工作都不要就是想轉公務員的意思
: 事實就是從來沒有公開表明要求轉公務員或比照公務員福利
: 請不要再汙衊他們
沒要求轉任公務員,但要求"國家安置",安排到其他機關當約聘
http://ppt.cc/K1G9
不論以前如何,現在約聘僱、臨時人員的甄選幾乎都是公開招考
業務都有相當程度的專業性
收費員要求空降,這對其他人公平嗎? 這不是特權嗎?
之前在台中市政府當臨時人員,也是經過筆、面試
雇用契約載明聘期自103.1.1~103.12.31
公道價月薪26642,年終1.5月,沒國旅卡
若來年預算被砍了就各奔前程
所以大家很清楚這是一個人生中繼站,努力往上考
53位同仁已有6人考上初普、警特等公職,幾位考上BRT司機、幼教老師等
也有人另謀他就,薪水也有三萬多
想要甚麼就憑實力去爭取,別把自己的人生丟給別人負責
另外,富邦跟北銀合併也才保證兩年不裁員
合併只是改名,櫃台還是要有人站
但本案是國道全面改用ETC,不再人工收費
業務整個不見了,只好請員工離開
而收費員是約聘,依法沒資遣費,因為政府機關的約聘雇改用離職儲金
是比勞基法的資遣費少,但怎不提公家工作比較穩定?
台灣中小企業平均存活期才10年(大概)
讓你做1、20幾年,35k薪水,勞健保如實投保,有國旅卡
從95年開始就告訴你要電子化收費了
交通部開了30幾次說明會,輔導收費員參加職訓
最後以慰助金名義加發7個月薪水,遠通還幫忙找工作保障五年35k
請告訴我,國內外的約聘雇哪個離職條件比這好?
說真的,做人要懂得惜福感恩!
: 2.遠通之所以會得標BOT案最大的原因就是合約中有明確記載會"全數安置好國道收費員"
: 幫助他們轉職至遠東旗下各公司
: 且工作內容相似、工作地點相近、保障工作五年且薪水不得低於當初收費員的薪水
: 合約還有註明若收費員消極不願配合轉職,那遠通就沒有這義務要再提供職缺了
: 所以不管之前招募的合約怎麼寫,你後來給政府的合約已經表明會全數安置
: 就必須全數安置,照著合約走很難嗎
: 如果你要說當初招募合約有寫國道電子化收費後就不續聘
: 那遠通在給政府的合約內容就要有這但書,但並沒有
: 所以遠通唯一的責任就是全數安置好收費員
: 再來現在國道收費員之所以會轉而向政府單位抗議
: 是因為遠通在開出的職缺對收費員有不合理之處
: 例如住台北的人你不能叫他去台中工作 --> 因為這已違反合約內需工作地點相近
講得如此理直氣壯,請問您看過合約嗎?
依合約,遠通保障的是依"工作地區" ,而非"工作地點"
看遠通的解釋,應是北基、桃竹苗、中彰投、雲嘉南、高高屏、東部等
http://pd.wh.seed.net.tw/fetc/hr/hrNEW.html
以case.16為例,嘉義到台南上班,門市工作每月保障35K五年
放到salary板不知羨煞多少人
前職26K,還是有同仁每天苗栗-台中通勤
遑論家住高雄,在台北工作的鄉民比比皆是
以離家遠這點拒絕工作分配,只怕得不到共鳴
: 不能開非遠東企業旗下的職缺 --> 這樣也已違反合約內需安置至遠東企業旗下
: 不能叫一個50歲的婦女去做搬貨等工作內容 --> 這樣也違反合約內工作內容相似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71
我不清楚以前遠通開出甚麼職缺條件
但現在這份職缺表,北中南東各縣市都有
mos、愛買、電信門市這些服務業總做得來吧
嫌輪班累? 現在太早,晚上鄉民去買消夜
那些豆漿店、小吃攤的阿姨不也4、50歲?
她們就不累嗎?
我叔叔快60了,每天在高雄烈日下當板模工
曬得跟黑人一樣,一天2200
這些例子舉目可見,在台灣各角落都是
憑甚麼收費員可以挑三揀四?
喜歡甚麼工作憑本事去爭去考啊!
: 再來是保障薪水的部分,如果當初收費員月薪是3萬5
: 而現在你給他的職缺是大樓保全、月薪3萬5,但其他同儕月薪都只有2萬5
: 那麼請問這工作職缺是合理還是不合理,是你你有辦法繼續做下去嗎
這是預設立場,以此作為抗爭理由蠻教人無言的
有相當職場經歷的鄉民應該知道
跟同事要處得來,至少不被排擠,自己工作態度才是重點
只要盡力不擺爛,那怕做得比別人少也不會被講話
如敝機關約僱的腦性麻痺同仁,拖著殘軀在各單位傳送文件
工作效率當然比一般人差,但誰會抱怨她?
前職大哥大姊輪到夜班想換時,我們體恤長輩也欣然同意
大家有緣共事工作就要互相,斤斤計較的人終究是少數
總之,若遇到無理的職場霸凌,跟遠通反映無效後,請逕洽勞工局
交通部也有成立專責單位,負責定期訪談轉置的收費員
有問題請立刻反應
說真的,收費員如此受到各界矚目
很難相信有誰會自找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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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3月決定回母校準備國考,同時每天騎50分到中龍鋼鐵打工
工作是拉250MM的工業用電纜,一天1500元,包午餐
工地宿舍裡50幾歲的大哥比比皆是
看過電影"悲慘世界"嗎? 就像開場囚犯在拉船一樣
很操.....
很累.....
我172公分 71公斤
可以在三分鐘內做100下標準俯地挺身,但上工第一天中午手就抽筋了
怎麼辦? 太累了拍拍屁股走人? 還是去跟政府抗議?
想太多,手甩甩稍微和緩就繼續上工啦
現在想想不過才去年1月底,當時還在台中某保全公司當夜班保全
2.1早上下班就被通知晚上不用來了
原來是社區主委的意思(我多次拒絕她女兒用大廳電話跟同學聊天)
怎麼辦,快過年了突然被解雇
還要我寫"自願離職單",除了一月份薪水一毛也沒多給
跟勞工局申訴? 但這是社區主委的意見
公司也無可奈何,萬一被撤點(換別家保全)會害同仁一起失業
只好謝謝公司這三個月來的照顧,大家好聚好散
趕快在過年前找到下一份工作比較重要
講這可能被拿來作文章,阿~~幹嘛要比爛啊、奴性真重
但我想說的就兩點
1.就國內外約聘僱的案例而言,政府遠通對收費員已是罕見的優遇了
不滿意安置就選5個月的資遣費,憑本事自己去找
2.沒工作就趕快去找,覺得甚麼工作待遇好就憑本事爭取
在台灣,肯做牛不怕沒犁可拖
我自信有資格講這句話,也希望收費員勇於面對新職場的挑戰
: 你給他的職缺是工程師,但他對這行是完全一竅不通
: 你也沒有要輔導他上相關課程或輔助她考相關證照的意思
: 一樣跟其他同儕都月領3萬5,但你卻什麼貢獻也沒有
: 請問這工作職缺是合理還是不合理,是你你有辦法繼續做下去嗎
: 而合約內容還有註明若無法安置收費員至合適的工作,可發給收費員5個月的離職金
: 也是有收費員選擇領離職金自己去找工作
: 但請問你開出的職缺就不是適合收費員,請問這要怪收費員嗎
: 遠通現在就是要讓所有收費員都領這5個月的離職金滾蛋
: 這樣遠通至少可以省下好幾億
: 收費員之所以會抗議就是因為遠通給了極度不合理的職缺
: 完全就是沒有誠意要處理收費員轉職的問題
: 而高工局和交通部是遠通的上司督導單位
: 沒有處理好收費員就已經違反合約內容,是可以開罰或是解除合約的
: 但高公局和交通部卻不聞不問,甚至還幫遠通說話
: 請問這樣合理嗎
: 反正就是一句,合約怎麼寫、就造著合約走 是有很難嗎
: ※ 引述《rote (ROTE)》之銘言:
: : 請告訴大家
: : 國道收費員的聘任到底是如何為之的?!
: : 99年那年是約聘的有簡章 一年一聘 到ETC開始為止 無年資 政府無義務安置
: : 99年以前呢?!(29年的) 是如何聘雇的?!
: : *****
: : 如果是約聘 那白紙黑字簽下的受僱契約是收費員出於非自願的前提下簽的嗎?!
: : 如果是約聘 何來年資付諸流水?! 根本就沒年資不是嗎?!
: : 如果是約聘 那契約到期兩訖 收費員(受雇人)怎麼可以跟政府(雇用人)討東討西?!
--
蜀諸葛亮誡子曰: 夫君子之行.靜以修身.儉以養德.非澹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
以致遠.夫學須靜也.才須學也.非學無以廣才.非志無以成學.慆慢則不能勵精
.險躁則不能治性.年與時馳.意與歲去.遂成枯落.悲歎窮慮.將復何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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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1.103.19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416725863.A.D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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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pognini (101.11.103.197), 11/23/2014 15: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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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助自助者,但收費員的訴求實在讓人無法認同
工作累? 工地大哥與小吃攤阿姨不都4、50幾歲?
離家遠? 家住高雄台北上班的鄉民不少吧?
※ 編輯: pognini (101.11.103.197), 11/23/2014 15: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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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這種說法,那失業者結夥強劫也是種實力?
收費員合法抗爭,不論訴求合不合理,旁人都尊重
但請看清楚標題,他們是要第三次"癱瘓國道"
在市區變換車道都很危險了,何況是高速公路?
塞車事小,萬一有車為了閃他們與後車追撞怎麼辦?
這種拖大家一起死的作法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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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去勞工局,不是默認主委的違法解聘
而是不想浪費時間,爭贏了也會拖累同仁
工作再找就有了
看來網友講得沒錯,我舉這例子是想說明天助自助者
但一定會有人斷章取義
唉~~~~失業往往是心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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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關於你的疑問,本文的說明與連結已經夠清楚了
從"95年"開始就告知電子化後會失業,交通部也開了30幾場說明會
輔導收費員職訓~~~~~其他的有興趣請回頭看
這跟華隆那些關廠工人完全不一樣,他們是無預警突然被解雇
連資遣費都沒有!
相形之下,收費員有長達七年的緩衝期
離職儲金+7個月的慰助金,不滿遠通的轉置還可以領5個月的資遣費
我真的看不出來,交通部跟遠通到底哪裡違法了
支持收費員爭取權益的人
可否具體明確告訴大家,依哪條法他們哪項合法權益受損?
國內外的約聘雇誰的離職條件比收費員好?
請明白告知,不要含糊不清的說要爭取合法權益
卻連甚麼依據都講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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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就收費員的離職過程,它們有何法律應有權益受損?
願聞其詳,總不能一句我權益受損就到處抗議
旁人想幫也幫不上忙,只覺得是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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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pognini (101.11.103.99), 11/23/2014 21: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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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說的是五年保障35K,若轉置不成就發5個月的資遣費
如果今天遠通開些工程師、高階經理人的職缺
故意讓收費員找不到合適工作,那大家絕對支持交通部開罰
但.......好吧,再貼一次
http://pd.wh.seed.net.tw/fetc/hr/hrNEW.html
在批評遠通前,有先看過其提供的職缺嗎?
還是想到就罵,反正罵錯也不用負責?
但現在這份職缺表,北中南東各縣市都有
mos、愛買、電信門市這些服務業總做得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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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推文,有些人還是想到就罵,反正罵錯也不用負責
我推文答辯的部分都是在重複原文的論點
爭取權益一定要有憑有據,否則就別怪別人不認同
※ 編輯: pognini (49.219.128.215), 11/24/2014 01: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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