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離職的疑問...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嵐色幽默)時間11年前 (2015/05/08 17:36),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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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版上的各位 小弟我目前是在一間餐廳做服務生 目前大概待了兩年再多一點 那因為當初錄用時也沒有簽訂合約或是其他的文件 只有在填寫個人資料時店長口頭告知公司規定 如果要離職須在15天前告知 否則要扣薪水 那我想請問的是 因為這部分是只有口頭告知 那我要離職的話 到底是應該照著勞基法規定的天數 還是就照著公司的規定呢 另外我想問的是 勞基法規定的是幾天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55.1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31077786.A.FD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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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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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兩年了就照勞基走吧,老闆一開始的錄取告知是怕你做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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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月就閃人(三個月內口頭告知,當天可走)所以設日期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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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不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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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J8EQ_Q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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