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後薪水被扣留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hoz)時間11年前 (2015/06/06 11:09), 編輯推噓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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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況:4/22到職,很清楚只簽了競業條款,5/25提離職時忘記錄音。 我從事業務助理,因工作量太大覺不適應且與面試時談的職責完全不同,在5/25號(一)提 只做到五月底。 老闆表示,等找到下一個人交接好再走,因為上個人的經歷(帶我的人),離職日被拖到兩 個多月新人來才走,所以 ::我很堅持就是做到五月底最多六月二號:: 我離職早上是將離職信放在老闆桌上,當時我還有拍照留底。內容也有提到『不得以任何 理由預扣薪水』! 6/5號發薪日,其他同事都有領薪,唯獨我沒有。 資方很生氣說我沒有交接就走,我這就有疑問了… 因為我到職才一個月還很多都不會, 我表示無法做交接,但是 我有留工作流程的紙本(有告知老闆)且提前告知離職。 想請問各位,我接下來申訴勞工局,會要我本人出面領回薪水嗎?或是,有完全領不回來 的個案? 有過申訴勞工局的版友,成效是如何呢? 我也有想走法律途徑,但不知道花費多少… 謝謝大家,撥空看完冗長的文章。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5.157.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33560185.A.4C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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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打電話去問 是不是改現金發要你回去拿 (問的時候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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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都不發,就打給當地勞動局,說前公司延遲發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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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過幾天再打電話時間拉長點,更能證實雇主延遲不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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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po, 了解 我會採用這方式看看。但也看到網路上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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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主張說勞工提供勞務,資方就不得以損害公司為由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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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薪水。像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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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想這家劣質公司受到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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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申訴一定贏 但要確定有沒有所謂的工作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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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個月的助理是有什麼鬼東西好交接……申訴他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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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23:57, , 12F
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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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ScHvJF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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