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想離職,但主管慰留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sukie)時間8年前 (2017/08/28 12:35), 8年前編輯推噓7(7016)
留言23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小的在公司快待滿一個月 就在剛才 向主管提了想離職的想法,原因是自己身體健康上出了一點狀況(這兩三週的心 悸很嚴重,已就醫)也有很不想上班的念頭 主管回覆 希望我給她一個機會 也給自己一個機會,留下來再試試看自己適不適合 不斷的說服我別辭職 但我心已絕,真的做的蠻不開心的 目前卡在主管不允許我離職 想請問板上的大大,若我明天以發e-mail方式告知主管以及人資我要離職,且交接事項準 備好,但沒有走公司離職手續 這樣走得了嗎? 另外 當初報到時,有填寫報到書 上面內容有說明:若新進人員未滿三個月離職,需提前十天 申請自願離職書 請問若簽了名,這份報到書是具效力的嗎? 因勞基法沒有說明 未滿三個月提出離職需要提前說 再請板上大大幫忙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181.1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03894915.A.D8B.html

08/28 12:44, , 1F
又來一個無法離職......勞基法跟公司規定哪個大?
08/28 12:44, 1F

08/28 12:48, , 2F
下次公司規定永遠無法離職好了....
08/28 12:48, 2F

08/28 12:50, , 3F
離職不用批准,是告知...時間壓了拍拍屁股走就對了
08/28 12:50, 3F

08/28 12:51, , 4F
公司規定與法律牴觸者無效,你鳥他公司規定?
08/28 12:51, 4F

08/28 12:52, , 5F
他訂未滿三個月提出離職要留下來交接一年,你也要留嗎?
08/28 12:52, 5F

08/28 13:07, , 6F
到底為啥辭職還要人家同意?
08/28 13:07, 6F

08/28 13:16, , 7F
是告知公司 並不用公司同意
08/28 13:16, 7F

08/28 14:48, , 8F
離職的最大~你到底在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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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4:50, , 9F
請直接發mail提離職並b.c.c給自己~不要在拖泥帶水
08/28 14:50, 9F

08/28 15:24, , 10F
如果一個很爛的公司然後薪水又低 不準人走 是當長工還奴工
08/28 15:24, 10F

08/28 15:24, , 11F
是嗎? 本來就告知義務而已,交接請公司派人 不然時間到就
08/28 15:24, 11F

08/28 15:25, , 12F
走了阿, 不要帶走公司任何財產跟資料就沒問題了
08/28 15:25, 12F

08/28 15:35, , 13F
慰留又不是鐵鍊綁者你還走不了咧,等你真的離開一個月
08/28 15:35, 13F

08/28 15:36, , 14F
你會發現當時在糾結什麼,然後主管已經忘了有你這個人
08/28 15:36, 14F

08/28 17:54, , 15F
謝謝大家的解答,但剛向勞工局提出關於是否需完成交接
08/28 17:54, 15F

08/28 17:54, , 16F
疑問,勞工局表示還是需要完成交接 會對自己比較有保障
08/28 17:54, 16F

08/28 17:54, , 17F
好像很難發了email提出離職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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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 18:08, , 18F
一個月很容易走啊,要擔心的應該是下一個工作在哪的問
08/28 18:08, 18F

08/28 18:08, , 19F
題吧(?)
08/28 18:08, 19F

08/28 19:01, , 20F
把手邊的業務處理進度交代好就可走人~有這麼複雜?
08/28 19:01, 20F
請問j大 可以不管主管,直接和人資談嗎?勞工局表示還是要完成交接會比較妥當,若把 交接事項mail給主管 其他手續和人資談是可行的嗎~ 謝謝您 ※ 編輯: sukielin (49.216.181.162), 08/28/2017 19:05:25

08/28 22:47, , 21F
可行~重點是你堅持離職~就算沒人交接~資方也無權強留人
08/28 22:47, 21F

08/28 22:48, , 22F
預告離職日期到就走人,沒人來交接也是資方的問題
08/28 22:48, 22F

08/28 22:49, , 23F
離職是很簡單的事情~調整好趕快找新工作~下一個會更好!
08/28 22:49, 23F
謝謝J大,明早我會先和人資談再走人~ 謝謝您的建議~ ※ 編輯: sukielin (49.216.181.162), 08/28/2017 23:34:19
文章代碼(AID): #1Pevs3sB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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