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試用期的說明!!
我看一堆人一直說不正確的觀念
我直接貼出法院講的 法院都複製貼上
按關於試用之約定,我國勞動基準法並未就試用期間或試用
契約制定明文規範,而通常事業體雇主聘僱新進員工,多僅
對該等員工之學、經歷及具備之證照等為形式上審查,縱有
經筆試或口試者,亦未能真正瞭解該名員工是否能勝任工作
或適應日後職務,因此,在正式締結勞動契約前先行約定試
用期間,藉以評價新進員工之職務適格性與能力,作為雇主
是否願與之締結正式僱傭契約之考量,而員工於試用期間內
,亦得評估任職之環境與將來發展空間,決定是否繼續受僱
於該事業體,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倘若員工與雇主間有試用
期間之合意,且依該員工所欲擔任工作之性質,確有試用之
必要,自應承認試用期間之約定為合法有效。另約定試用期
間之目的,既在於試驗、審查員工是否具備勝任工作之能力
及對於所司職務之適應與否,故在試用期間屆滿後是否正式
聘僱,即應視試驗、審查之結果而定,且在試用期間因仍屬
於締結正式勞動契約之前階(評估、試驗、審查)階段,是
雙方當事人原則上均應得隨時終止契約,並無須具備勞動基
準法所規定之法定終止事由;且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原則
上亦無給付資遣費相關規定之適用。準此,除非雇主有權利
濫用之情事,否則,法律上即應容許雇主在試用期間內有較
大之彈性空間,得以所試用之員工不適合為由而行使其所保
留之終止權。
重點1:事前必須要簽訂試用期的合約否則沒有試用期
重點2:試用期解雇無須最終解雇之手段
重點3:不需要勞基法解雇的事由 隨時可叫你走
(你是個好人,但是我們不合適)這樣就可以了
重點4:不用付資遣費
我看過的案例中只有一個高等法院 法官不承認試用期
所以做三個月讓公司賠他八年薪水(官司打八年)
(我亂判了我還不准你上訴怎樣
這是我看過極端奇怪的判例
他這樣講根本就否認試用期
而且上面試用期的話他還有貼在判決書上)
不過我查了那位法官這個案子 之前審的 承認有試用期
之後審也承認試用期
就這件沒有試用期
我問律師為何這樣
他說法院有法院的玩法
應該是得罪了法官就這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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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67.1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40943132.A.790.html
噓
10/31 11:00,
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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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11:00, 1F
很抱歉我沒看到上面哪裡有寫試用期不給薪
如果你說的是資遣費的話
很可惜的法院就這樣判我也沒辦法
只是資遣費少少的給也沒差
※ 編輯: ahabook (61.216.156.247), 10/31/2018 1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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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habook (61.216.156.247), 10/31/2018 15:51:05
我隨便查查裡面都這樣寫
105,重勞上,1
105,勞上,117
106,勞訴,344
105,勞訴,163
這邊網頁也是這樣寫啊
https://www.1111.com.tw/dayoff/discussTopic.asp?cat=vacationQuestion&id=127180
第二個
https://www.1111.com.tw/dayoff/discussTopic.asp?cat=vacationQuestion&id=124045
至於時間我記得我看過一篇文章但是我找不到了
上面寫說
定期合約一年 得約定試用期一個月
二年 得約定兩個月
三年以上跟不定期的合約 得以三個月
但是在實務上我有看過
銀行說試用期八年的
他換職位就重新試用
這個有夠扯的他都做了22年
我看根本就是要省退休薪金開除的
法官還是判資方贏
還有飛機的駕駛員試用期到他升上機師為止
※ 編輯: ahabook (61.216.156.247), 10/31/2018 16: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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