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加班與特休的勞工保障法

看板Salary (工作職場)作者 (魔女)時間8年前 (2018/01/10 11:54), 編輯推噓4(512)
留言8則, 5人參與, 8年前最新討論串1/1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3631424273816&id=1050070390 加班以請領加班費為原則,補休為例外,選擇權在勞方,不得事先約定放棄選擇,每次加 班單獨處理。 1.老闆的確有休假准駁權利,但不得踰越「一般人情義理」(我知道這很模糊,但實情就 是如此,也必須如此),比方說產假你不准看看,法規沒無聊到連這個都寫出來是因為寫 這個很沒營養。 2.老闆不准特休是有代價要付的,所以請以書面申請特休,如果老闆不准,下場就是要折 算現金(不過現在比較直接,舊法如果「勞工自己沒請特休就視同放棄」,現在一律可以 換錢)。 3.如果你真的很想要休假但老闆硬不給,請先協調,基本上一定有什麼特別因素才會那麼 強硬,這一點要先講清楚,上法院不見得就是勞工贏,因為要看那一邊的理由比較充分, 比方說自己負責的活動結果負責人活動當天要請假去玩,這哪個老闆都不會準,但如果老 闆用人手不足不准,如果一直都人手不足,那老闆穩輸的,除非正好有人退休、一個車禍 住院,新人又還沒報到,然後你還選這個時候休假…… 4.所以,是的,真的不行只能走法院,但還是請先協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5.49.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15556498.A.4C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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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要跟我講,跟你們老闆講,不要害我公雞變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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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只是把認定丟給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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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2:31, 8年前 , 3F
到時高院給個你不喜歡的認定,你不就氣到跳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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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2:57, 8年前 , 4F
協調?跟老闆能協調根本是緣木求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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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30, 8年前 , 5F
台南+勞工局員工 廠廠期待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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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3:45, 8年前 , 6F
家人出事要急著去照顧,老闆不準假你還叫他慢慢打官司
01/11 13:45, 6F

01/11 13:47, 8年前 , 7F
法律就是這樣沒辦法,工作比家人重要難怪家庭價值崩潰
01/11 13:47, 7F

01/11 13:49, 8年前 , 8F
產假不寫明很有營養喔?法律要的是周全還是營養?
01/11 13:49, 8F
文章代碼(AID): #1QLOwIJ4 (Sal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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