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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lary ]
討論串[請益] 關於薪資~勞健保~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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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法院)對於「工資」之判斷,通常可分成兩階段:. 首先會判斷雇主之給付有無「對價性」,此係基於給付之性質與目的而區別其是否為. (1)工作的對價,或是(2)雇主恩惠、獎勵性之給與;判斷結果若屬於後者,即會認為. 該給付不具有對價性。. 而工作對價部份則進入下一個階段之判斷。. 另判斷該給付是否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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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考勞保條例第14條、勞保條例施行細則第27條規定. 投保薪資是是參考月薪資總額,月薪資總額就是要去盯勞基法第二條的工資規定. 我不想引一些勞委會的函釋(因為我相信引了也不會有人背). 簡單講勞基法第二條比較有問題的就是「獎金」和「經常性給與」的部份. 以前的狀況是公司會有一堆名目的薪資名稱,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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