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Salary ]
討論串[請益] 關於解聘派遣工 須給資遣費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1推 0噓 4→)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kwktw236 (kwktw236)時間14年前 (2012/06/30 23:18),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勞委會的這個說法,不是新的規定,而是對勞基法的解釋,而且是重覆之前說過. 的話,所以沒有是否開始執行的問題。和這個說法搭配的,是另一個派遣公司和. 派遣工不可以簽定期契約的規定,所以派遣工的定期契約應視為無效、也就是應. 該比照不定期契約辦理。既然不能簽定期契約,理論上就沒有到期不續聘的問題. ;不
(還有333個字)

推噓4(4推 0噓 6→)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nmatal時間14年前 (2012/06/28 23:19),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大家好. 在下是派遣員工,最近幾個月以來(超過三次)都是一個月簽一次約,我待快滿一年了. 在這禮拜突然被告知 六月的約(6/1-6/30)到期不續簽,表示你只作到星期五. 7/1你不用來了 (我感到很生氣,他們只有提前三天通知我,那種感覺很差). 今天看到 派遣員工要給資遣費的新聞. 我就打電話問派
(還有363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