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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lary ]
討論串[問題] 主管對於我們拒絕加班的想法加以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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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篇文章很有感觸. 之前去過某家企業 在過了試用期之後. 管理代表就召集了公司所有行政人員包含助理開說明會. (限定下班後 因為是說明會所以也不給發便當 晚餐請自理). 開宗明義就說 公司的行政人員全部都是責任制. 所以沒有加班申請. 先前開發部門或現場人員及現場助理要加班 都是要在下午三點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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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剛到這家公司工作七天,最近對於公司在給假以及加班方面有點問題。. 加班方面:主管每天給予的工作量是八小時做不完的,偏偏他又強調每件事都重要,沒有. 輕重緩急之差別,就是希望我們做完手邊的工作量再走。. 據說同部門同事已反映過這個問題,結果是被酸"時間分配出了問題"才會導致. 晚下班。這麼說來,
(還有209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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