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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離職當月薪水計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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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tonyrao (tonyrao)時間13年前 (2012/09/17 20: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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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勞基法規定月薪者以30日記,所以月中離職就除以30再乘上工作天數 (包含假日). 你這個case,100%是公司凹你 他凹你兩天的薪水跟全勤. 所以你可以跟人事說你 10/1 來辦理交接以及離職手續. 照理說你那天不會工作到~所以 10/1 不算薪水,並且當天只有跑流程而已. 跑完流程大約半天時
(還有434個字)

推噓1(1推 0噓 6→)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lue33198 (結果還是買了 屮屮)時間13年前 (2012/09/17 19:3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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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主管提辭呈,做到10月1日,主管同意. 下午人事問我做到哪時,我說到10月1日. 他說不行,這樣跨月她薪水難算. 月底兩天是假日,他說這樣我算做到28號. 如果算到28號,這樣不就等於沒做滿整月. 當月就變成用日薪算而不是月薪,. 全勤也會被扣掉,請問這樣是否合理?. 這樣等於被扣好幾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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