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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討論] 企業違法是不是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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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0推 2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kittor時間5年前 (2020/11/05 22:38),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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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吧,有聽過曠職是看下班時間的說法,如果要看下班時間的話,那不就等於. 不應該下班了,有下班時間就等於有曠職,要扣薪耶,果然反著想是最厲害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64.166 (臺灣). 文章網址: https://www.

推噓41(43推 2噓 44→)留言8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pplebg (蘆洲八家冏)時間5年前 (2020/11/05 18: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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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記錄造假,下班時間後打卡繼續上班,加班不給加班費(因為前項事由),濫用. 責任制(勞基法第84條的樣子)等等的狀況,在我上班的生涯中,幾乎沒有任何一家. 能倖免於違法濫權。. 當然還是有願意照著法規走的公司,但我的經驗是通常科技業、中大型企業比較願. 意。一般小企業可能為了節省支出,還是寧願違法
(還有8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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