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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閒聊] 是我太笨還是前任太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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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在小型事務所的經驗,最重要的是「了解自己老闆的想法」。. 就從書狀範例的事情來看,我認為他並不喜歡直接伸手牌的人員,要書狀格式其實從卷內老闆出過的狀就完全可以清楚知道(我想這就是你老闆說的「到處都是狀」的含義),再不濟問google「書狀例稿」,資料應該是多到可以讓你好好參考各家書狀格式才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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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律師事務所的問題. 所有的主管老闆都希望下屬能具備至少基本的reseach能力. 為何此能力? 用最簡單舉例就是科技業至少要會Google. 而財經法律服務那至少要能看舊案. 所謂狀紙四處都是意指就是如此. 就跟IT產業你連Apple/Google/Tesla應該都不用介紹才對. 會這樣可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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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找了一份小間事務所的工作. 律師跟助理1:1 助理都是律師自己帶的. 律師很忙的關係 常常教一個上午後下午就出去開庭. 下午交代的工作跟之前教的不同. 像是之前交代寫狀 重點是巴拉巴拉(專業性質). 我沒學過寫狀 當下反應是問說有沒有範本或格式. 然後律師就唸說到處都有狀 全都是格式. 囧. 這
(還有28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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