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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lary ]
討論串[問題] 公司隨便資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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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PO 今天去公司跟小姐要了當初簽試用的那張表單. 的範本 表單上是寫 某某某於1月15日~3月15日 (balabala. 中間過程不撰術) 於任職期間 依員工表現優劣 若不適. 任 將不再續聘. 我問了勞工局 也問了好幾個律師事務所的人 有的說 就寄. 存證信函表明說還要上班 是公司不願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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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好 我在1月15日進入這家公司 試用期為. 1/15 ~ 3/15 在3月8號的時候 主管口頭告知說要. 我就做到15號就好 公司覺得我不適任 要資遣. (主管對我不錯 我這是分公司 所以我的部門主管是. 台北總公司的 所以是上面的決定..他轉達而已). 我就問主管不適任的原因是什麼 他說怕
(還有61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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