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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工作未滿3個月離職被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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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5→)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tcbsinica (history)時間13年前 (2013/04/18 12: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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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是規定試用期內,勞工可不經過預告,隨時不去上班,. 但是實務上,一般勞工大多是在領完薪水那一天,才不告而別,. 反正三個月的工作資歷,下一個老闆也不會承認的.. 不過其實在實務上,這分工作是否適合自己,大概做一天就知道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angseja (閣樓上的王子)時間13年前 (2013/04/18 12: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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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基準法§24(加班工資之計算標準). §32.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 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 間延長之。. 勞動基準法§84-1. 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
(還有10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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