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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alary ]
討論串[問題] 跟前幾家公司要求開立服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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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296/81778/81796/81939/post. 勞動基準法第19條規定:「勞動契約終止時,勞工請求發給服務證明書,雇主或其代理人不得拒絕。」. 服務證明書之記載事項. 服務證明書目的是證明勞工的工作經歷,以利於勞工求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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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要報名一項考試,. 報考單位的簡章要求提交服務證明書,. 並提供了特定格式,. 用來證明我在其他公司. 做過相同職務的經驗。. 但我聯繫了好幾家前公司,. 他們都不願意開具證明,. 感覺只是為了省事不幫忙,. 甚至表示只能由前公司自行決定. 是否開具服務證明. 我查了資料,發現勞工有權要求前公
(還有7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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