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Salary ]
討論串[問題] 要離職,可是要賠錢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1推 0噓 11→)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ochadog (等待)時間12年前 (2014/05/30 19:54),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您好,關於法務方面的事情也許我不是專家. 但是我的意見您可以參考看看。. 如果資方在您能夠擔任工作前花費成本來訓練您. 而此成本基於在特定時間內無法有效益的回收時,. 站在保護資方的立場上,簽訂契約是在面臨員工違約時最好的保障. 在許多工作中常常可見此情況... 就說說我最熟悉的產業 航空業其中的
(還有231個字)

推噓10(10推 0噓 49→)留言5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enny4624005 (無敵老闆)時間12年前 (2014/05/30 01:07),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各位大家好,本身是在醫院服務的行政. 人員,因為在進去前,有簽一份合約,. 合約上有一條是:工作半年未達所訂服. 務期限者(1年),需賠償甲方半個月全薪之懲. 罰性違約金。. 我剛好沒滿一年,也有打去勞工局詢問. 他說如果事前就知道要賠錢,就是合法. 請問一下這真的合法嗎? 所以我不能. 不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