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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離職老闆不給薪 還說要寄存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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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ustinXD (Justin)時間9年前 (2017/04/03 01: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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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 存證信函沒什麼了不起. 就是一個有存證 比較正式"意思表示"的文件而已. 簡單來說. 就是對方要正式有涉及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事情. 想要告訴你 因為口說無憑 留下紀錄的一個文件. 沒有什麼好怕的. 再來. 對方說你造成他的損失. 這也只是你們雙方的民事關係. 只要他能舉證. 他高興當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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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0(12推 2噓 14→)留言2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tif0326 (M)時間9年前 (2017/04/02 19:11),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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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前應徵一家冰品店正職 月休6天一天時數10小時. 面試時給我一張公司規定 說沒做滿7天不給薪. 試用期3個月 如果離職要賠償公司損失. 我因為想快點有工作就答應了 也對這份工作感興趣 我當時也問那張公司規定要不要簽名. 他說不用. 結果實際工作時 基本上都是在顧店 並沒有明講休息時間 只是利用空
(還有57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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