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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失業救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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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orkforce (workforce)時間9年前 (2017/05/05 23:3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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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的情況應該是不會有失業給付的,. 畢竟留用到新公司,. 就不符合「待業者」的身份了,. 不過年資可以保留併計,. 勞動基準法第20條:. 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除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外,其餘勞工應依第. 十六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契約,並應依第十七條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其. 留用勞工之工作年資,
(還有82個字)

推噓2(4推 2噓 24→)留言3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in7425 (alice)時間9年前 (2017/05/05 17:5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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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妹去年在新開的公司就職,結果這週二就被告知公司營運不佳要結束,但已找到新買主願意頂下重新開幕,且人員都可繼續在新公司就任。問題是,沒跟新老闆細談過,舊公司就安排我們就任,萬一上班發現彼此不適合而離職,是不是因為兩個工作完全沒空窗期造成無法領取失業救濟金?應該怎麼做比較有保障呢?謝謝各位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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