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Salary ]
討論串[討論] 三個月內不告而別的員工真的無法求償嗎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7(7推 0噓 1→)留言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ipsqueak002 (莫非定律紀錄保持者)時間8年前 (2017/09/05 13:12),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先說,其實勞資對立雙方都吃虧,只有相等的思考立場與尊重才有互惠互利的空間。. 原PO今天你既然是資方的立場,那我只能跟你說,. 碰到這樣的員工,是合理的企業風險之一,. 就如同妳無法預料你的員工是否會在上班途中車禍得住院半年一樣。. 因此人力精簡造成缺一員不可,這是經營管理者的問題,. 對,今天這傢
(還有572個字)

推噓6(6推 0噓 38→)留言4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91031309 (TimWuXXX)時間8年前 (2017/09/05 01:37),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勞資雙方不就是你情我願. 勞方付出勞力能力. 資方付出薪資獎金. 人家今天不做 薪資就結算到今天. 至於沒有事先通知離職這部份. 你可以生氣別人沒有禮貌. 但不能動不動就想要告別人. 以法律藉此威嚇他人. 請記住勞基法為最低原則. 他既沒有違法勞基法. 為什麼要告他呢?. 這種心態真的非常不可取.
(還有129個字)

推噓-12(10推 22噓 31→)留言6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urais1127 (摺紙師)時間8年前 (2017/09/05 01:03), 8年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本魯和朋友在龍潭有一間小型的材料測試廠. 目前遇到一個狀況. 6月底請來了一個作業員. 結果8月31後完全無影無蹤. 連手機都打不通. 變成我和另一個作業員同事. 要輪流頂替. 真的蠻生氣的. 至少要說一下吧. 我很確定我常常問他有沒有什麼意見. 或是有什麼想法可以提出來. 他也說他ok. 我問一下
(還有587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