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大家關於卓越雜誌的廣告AE一職
先說明一下,我是當事人的朋友,
他的這個工作是因為我接這家公司的case,得知有缺AE所以介紹給他
結果卻.....我PO文只是想提醒大家,找工作的時候小心,不要再有人被騙了
公司名稱是藍海創意文化,旗下有《卓越雜誌》和《兩岸商情》兩本雜誌
我朋友被分配到負責《兩岸商情》這本雜誌,
工作內容就是找願意出錢接受專訪的廠商。
問題出在,在一進公司的時候
公司就要求業務簽一份「業績記算辦法」
上面明確的寫著一個月你負責多少業績
然後超過責任額的時候獎金怎麼抽
最後註記一條「若未達責任額,扣未達額的10%」
意思就是會倒扣底薪
當時他對這條有點疑慮,但面試他的主管說
「唉呀~~這我們就扣個意思意思,如果我覺得說你其實很認真,我也可以不扣,
不會扣到讓你沒辦法生活啦」
還閒聊的問說還沒結婚吧?住家裡吧?那如果22000夠生活吧之類的。
於是我朋友就非常愚蠢的簽了
結果這個月10號,他拿到薪資單,嚇傻了!
他老老實實的上班上了一個月,
(他們大多在辦公室,查詢廠商資料,打電話,若對方有意願才去拜訪)
(從薪資單上也可以看出來他們是一整天被關在公司,事假、病假都要請假扣錢)
結果倒扣到一個月領7000多塊!
這家公司這樣真的好省錢啊~~
只要訂出一個高到不容易達到的目標
就可以便宜的用幾千塊錢請一個員工
雖然我朋友愚蠢的簽了那份同意書
或許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但我質疑的是,
公司有權利要求員工簽合約,使其薪資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嗎?
我PO這篇文是希望提醒大家,不要為了得到工作而簽了不明不白的合約
結果根本領不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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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1.139.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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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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