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大家關於卓越雜誌的廣告AE一職

看板Salesperson (業務工作)作者 (正在變成石頭的鳥)時間13年前 (2012/09/20 23:52), 編輯推噓4(510)
留言6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先說明一下,我是當事人的朋友, 他的這個工作是因為我接這家公司的case,得知有缺AE所以介紹給他 結果卻.....我PO文只是想提醒大家,找工作的時候小心,不要再有人被騙了 公司名稱是藍海創意文化,旗下有《卓越雜誌》和《兩岸商情》兩本雜誌 我朋友被分配到負責《兩岸商情》這本雜誌, 工作內容就是找願意出錢接受專訪的廠商。 問題出在,在一進公司的時候 公司就要求業務簽一份「業績記算辦法」 上面明確的寫著一個月你負責多少業績 然後超過責任額的時候獎金怎麼抽 最後註記一條「若未達責任額,扣未達額的10%」 意思就是會倒扣底薪 當時他對這條有點疑慮,但面試他的主管說 「唉呀~~這我們就扣個意思意思,如果我覺得說你其實很認真,我也可以不扣, 不會扣到讓你沒辦法生活啦」 還閒聊的問說還沒結婚吧?住家裡吧?那如果22000夠生活吧之類的。 於是我朋友就非常愚蠢的簽了 結果這個月10號,他拿到薪資單,嚇傻了! 他老老實實的上班上了一個月, (他們大多在辦公室,查詢廠商資料,打電話,若對方有意願才去拜訪) (從薪資單上也可以看出來他們是一整天被關在公司,事假、病假都要請假扣錢) 結果倒扣到一個月領7000多塊! 這家公司這樣真的好省錢啊~~ 只要訂出一個高到不容易達到的目標 就可以便宜的用幾千塊錢請一個員工 雖然我朋友愚蠢的簽了那份同意書 或許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但我質疑的是, 公司有權利要求員工簽合約,使其薪資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嗎? 我PO這篇文是希望提醒大家,不要為了得到工作而簽了不明不白的合約 結果根本領不到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1.139.225

09/21 19:33, , 1F
天龍國還有這種公司?
09/21 19:33, 1F

09/21 20:34, , 2F
純噓慣老闆 得了便宜還賣乖
09/21 20:34, 2F

09/21 21:52, , 3F
這種老闆真令人生氣.............
09/21 21:52, 3F

09/22 12:20, , 4F
願意出錢接受專訪的廠商←果然看不得
09/22 12:20, 4F

09/25 12:33, , 5F
這種約基本上不具法律效益~
09/25 12:33, 5F

10/01 21:06, , 6F
這種約在法律上站得住腳!!?? 我還蠻訝異的....
10/01 21:06, 6F
文章代碼(AID): #1GMpkxUF (Salesperson)
文章代碼(AID): #1GMpkxUF (Salesper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