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投票日上班只能補休,如何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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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是寶雅正職門市. 投票日是上晚班,全天都算加班. 本來想早上投完票晚上再去上班領加班費. 結果稍早得知總公司只願意給補休. 我記得關於投票日加班勞基法有規定. 雇主不能片面幫員工決定加班費或補休. 自己權益自己顧,想要向勞工局投訴. 請問我該注意哪些東西?該準備什麼東西?投訴有時限嗎?今天以後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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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中市勞工局的關於此疑問的回覆:. (省略引用法條). 105年1月16日選舉日當日應給予勞方放假1日,. 如徵得勞方同意該日出勤者,. 雇主應加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 且不得阻礙勞工行使投票權;. 另該日如以勞工實際出勤時間換算補休時數者,. 因法未明文禁止,. 得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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