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北市修正通過攤販管理自治條例 增訂罰則

看板Stall (攤販)作者 (花園歡迎俘戰逃獄)時間19年前 (2005/03/22 22: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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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中央社記者陳妍君台北二十二日電)台北市政府今天修正通過「攤販管理自治條例 (草案)」,經市議會通過後即可公布施行,由於現行「攤販管理規則」中未訂罰則, 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取締違規攤販,市府已在自治條例中增訂罰則,希 望藉加重裁罰,提升攤販自我約束。 攤販管理自治條例草案規定,攤販若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營業,主管機關可勒令停 止營業,處以新台幣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連續處罰;經常性集合攤 位未依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者,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市府建設局表示,自治條例通過後,攤位申請資格將不再嚴格限制台北市民、身心障礙 者或低收入戶,改變原本將攤販視為社會救濟環節的觀念,除了開放部分攤位給附近住 戶承租,也引進以公開抽籤或競標方式決定攤位進駐者,並開放變更攤位營業許可條件 ,回歸商業經營模式。 建設局指出,將根據總量管制與社區參與原則,規劃可設置攤販集中區,以定時、定點 方式,規劃攤位營業地點、時間及數目,將攤販集中管理。 此外,建設局表示,由於道路或公共場所是以供公眾通行或使用為目的,在「使用者付 費」原則下,將要求攤位所有人繳納規費、場地使用費及其他必要費用,減輕市府財政 負擔。940322 Yahoo!新聞 http://tw.news.yahoo.com/050322/43/1mbfr.html --     ╱     ╱    ╔────────╦───────╗ █████ █████       │笑顏開展言談裡,│[無 名] 個板 │         ╱    │英姿灑落棋盤中;│  P_joylemon       █████ │慎思變化遙相逢,│[Renju] ORC-ID  ╱  █   ╱╱ │細研心意訴情衷。│   chiaoying◥██ HWBA█████  ███  ╚─── ψHWBA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75.193
文章代碼(AID): #12G331oU (St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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