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開戶已回收

看板Stock (股票)作者 (小東)時間11年前 (2014/10/01 22:45),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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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規定,到證券商開立證券帳戶, 需要親自帶身分證正本,並且當場簽章。如果你朋友無法親自到證券商開戶, 也可以請證券商人員去你朋友家,確認是你朋友要開戶, 並且收取開戶文件帶回公司審核。 另外,以前可以透過網際網路、書信或其他方式申請開戶的規定, 已經於100年12月5日配合防制洗錢的規範刪除了,所以目前開戶已無非當面開戶。 相關資訊可以到「證券暨期貨法令查詢判解系統」查詢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第75條之1規定 (網址:http://www.selaw.com.tw/newfname.asp) ※ 引述《sugar327 (理想人生)》之銘言: : 今天陪朋友去開戶,營業員說要約時間到朋友家拜訪 : 還說一定要有這項程序才能開戶 : 請問現在金管會有這項規定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2.95.21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tock/M.1412174736.A.574.html

10/01 23:39, , 1F
這麼久的也回@@?!
10/01 23:3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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