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回覆相關板友反應) okbom 4-10 水桶十年

看板Stock (股票)作者 (微風)時間3年前 (2020/11/15 18:19), 3年前編輯推噓31(365155)
留言196則, 24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幾點回覆給推文中有疑問的板友 1.此處分公告前確實有與y板主再次討論處分輕重 與累犯相關的板規 說明:本板處份採累進制,不同違規項目其處份仍會累進,且採一文一罰, 因此板友務必尊守板規;而有處份紀錄者,與公告後或出桶後 (取較 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處份,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一個月+退文、十年+退文。 板規的重點是 "累進制" 且 "一文一罰" 再加上 先前的申訴判決 Fw: [宣判] BlueBird5566申訴Stock板板主BreezeCat案 #1VNZ3QvI (Stock) 判決說明中第五點 已明確解釋現行板規並未賦予板主可自行輕判的依據 故和y板主討論後 依舊是照板規執行累進至水桶十年 2.為何最初於10/28 即出現過超發 卻未處理? >> 這部分確實是板主的執法時間疏忽 主要由於我自己本身於10月中後就在準備11/11的畢業口試 管板時間下降 主要處理明顯違規 並未深度檢查相關板友發文數量 而y板執法時間不長 對於這類超發違規敏感度不足 導致未即時發現 此次案件由板友於11/12寄信檢舉給y板 11/13 y板轉寄給我處理(目前檢舉信統一由我處理) 故於遭檢舉時 違規板友已遭3次累犯 至今日正式處理時 又新增1次 所以並無部份板友所謂養案問題 3.未來要如何減少執法時間差? 關於這種超發的部分,人工管理可能不易察覺 所以y板主那邊已經著手利用程式化方式檢查 在程式上線前 我們也會盡可能去查核 其餘違規目前這類狀況應該是不常發生 因為違規文章通常是比較明顯的 目前我自己的口試也結束 時間上應該可以多花一點來維持版面 若未來工作後 時間確實無法滿足板友們需求 那我就會啟動新一輪的板主徵選 並在選出滿足各位需求的版主交接後卸任 4.會修正相關板規嗎? 這部分其實在公告後 看到部分板友的反應 就有考慮是否調查意見來調整相關板規 但鑑於現行板規經過申訴判決補述後 其實對於相關規範都相當完整了 而如何減少執法時間差 也於3中說明 但請各位注意 發文前務必看板規 板主半個月沒發現板友違規 也意味著板友自己半個月來發文都沒有檢查板規 於板規中已明確說明 分類規範說明: 本看板分類為 9大項, 發文前務必參閱各分類規範及板規 4之規範事項, 若有違規板主將依板規處份, 故依照板規 此次公告判決在法規上沒有任何問題 只要於追溯期(現行為30天)內多次違規 就是會依照處分累進去加重 請板友們多加注意 而板主們也會盡量避免再度發生類似狀況 若有任何建議 歡迎在本文中推文告知 股板板主 BreezeCat ※ 引述《BreezeCat (微風)》之銘言: : 主旨:okbom 4-10 水桶十年 : 說明:經板友來信檢舉 okbom板友於多日發文超過5篇 : 違反板規4-10,由於多次違反,累進處以水桶十年 : 4-10.發文限制以一日五篇(含刪文、回文)為上限,水桶一週。 : 為避免板友大量發文造成洗板狀況,訂立此規。 板主發公告不在此限。 :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一個月+退文、十年+退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1.196.1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605435562.A.C72.html ※ 編輯: BreezeCat (111.251.196.136 臺灣), 11/15/2020 18:20:47

11/15 18:25, 3年前 , 1F
內部其實討論過要不要改“一案一罰”或是“縮短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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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 但鑑於關鍵問題是板主群的執法頻率和敏感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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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 因此先不修正相關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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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8:25, 3年前 , 4F
如果各位板友對此有更多建議 歡迎提出讓我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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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8:29, 3年前 , 5F
桶到十年代表多次違返板規 支持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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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8:31, 3年前 , 6F
做事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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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8:50, 3年前 , 7F
閱讀板規是板友的義務,不要把違規牽拖別人沒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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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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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8:53, 3年前 , 9F
辛苦了 抄心經 讓心靜 當版主 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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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8:56, 3年前 , 10F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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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9:02, 3年前 , 11F
B還好 願意討論 y就新聞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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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9:03, 3年前 , 12F
股版最近就剩拉低塞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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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9:04, 3年前 , 13F
不好意思,本來我也不想說,但是看到lanLi前板主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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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熱心還告知說累犯的定義,我特別查一下如下: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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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板友務必尊守板規;而有處份紀錄者,與公告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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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桶後 (取較 長者) 一年內未有其他警告以上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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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為表現良好紀錄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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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一週、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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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文、十年+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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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9:05, 3年前 , 20F
版主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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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9:09, 3年前 , 21F
重點是我2017年被海豚板主警告,結果到今年2020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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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9:09, 3年前 , 22F
被前板主n記為累犯水桶一周,本來我就覺得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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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9:09, 3年前 , 23F
因為本人真的沒那麼閒去上訴,現在看來是不是被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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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9:09, 3年前 , 24F
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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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9:16, 3年前 , 25F
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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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9:17, 3年前 , 26F
to jing0607 已站內信給你 再麻煩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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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9:27, 3年前 , 27F
板主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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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19:27, 3年前 , 28F
支持你,前面那篇的推文感覺很多分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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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0:18, 3年前 , 29F
下面推的都是我的分身唷~~~邱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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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0:19, 3年前 , 30F
我覺得改罰就罰,但討論的重點是罰則不合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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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況且這個也不像是惡意鬧版,多發幾篇新聞就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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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0:19, 3年前 , 32F
十年,遊走在邊緣,可能有人身攻擊的推文,可能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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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0:19, 3年前 , 33F
都不會那麼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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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0:29, 3年前 , 34F
"開菊十連桶 必中魔關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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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0:30, 3年前 , 35F
魔關羽超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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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0:49, 3年前 , 36F
魔關羽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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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1:42, 3年前 , 37F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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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2:22, 3年前 , 38F
我個人意見 可以修改版規 像這種一次多文犯案的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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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22:22, 3年前 , 39F
用倍數去罰 例如在被審理前犯了3次一週的罰則 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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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17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11/16 13:56, 3年前 , 157F
議與提醒,其實要不要定義「連續犯」與「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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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56, 3年前 , 158F
我只是一個建議或做法,版主討論後可以改由其他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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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56, 3年前 , 159F
好方法,但不管怎麼做,最大的精神就是要符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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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原則」,PTT是全台公眾論壇,有點像小社會,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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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要謹慎為之。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75號解釋理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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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所施加之刑罰須與行為人之罪責相當,刑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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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56, 3年前 , 163F
得超過罪責」。另基於憲法罪刑相當原則(司法院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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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第602號、第630號、第662號、第669號及第679號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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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56, 3年前 , 165F
釋參照): 「 立法機關以法律規定法官所得科處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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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56, 3年前 , 166F
罰種類及其上下限,應與該犯罪行為所生之危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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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56, 3年前 , 167F
為人責任之輕重相符」,當事人所犯的版規,10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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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56, 3年前 , 168F
才能繼續發文,所犯的罪與所受的罰則,若是明顯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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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56, 3年前 , 169F
反比例原則,等於變相剝奪其在公共看版的發言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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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56, 3年前 , 170F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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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56, 3年前 , 171F
另SweetLee說的沒錯,若是現行的版規在解釋上有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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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56, 3年前 , 172F
糊地帶,習慣上會以當事人較有利的一方解釋,以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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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13:57, 3年前 , 173F
免公權力的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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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3:18, 3年前 , 174F
推一下Sweetlee,可以看到版主表面上看起來要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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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3:18, 3年前 , 175F
家討論,但實際上會發現都是在為自己的行為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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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 23:18, 3年前 , 176F
最後其實什麼都沒改變,岳掌門君子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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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3:24, 3年前 , 177F
為避免板主群討論方向又跑錯 我再補充一點 版主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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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3:24, 3年前 , 178F
"因為我們經討論後 所謂連續犯的產生 是由於板主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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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3:25, 3年前 , 179F
法頻率造成的" 也就是目前版主們認為提高執法頻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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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3:25, 3年前 , 180F
能避免連續犯? 邏輯有沒有怪怪的? 股板不是以檢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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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3:26, 3年前 , 181F
式為主嗎? 那檢舉的人要等連續犯幾次再檢舉 這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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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3:26, 3年前 , 182F
麼是可以用版主的執法頻率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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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8:43, 3年前 , 183F
用執法頻率來做為問題解決(違反比例原則)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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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8:43, 3年前 , 184F
確實存在的隱憂,這當中代表不同人來執行,就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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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8:43, 3年前 , 185F
不同的罰則結果。 A版主頻率高,B版主頻率低,A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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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8:43, 3年前 , 186F
決的結果就比較輕,B就比較嚴重 ; 或者是A這個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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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8:43, 3年前 , 187F
較忙,執法頻率變低,結果這個月的罰則就會比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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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8:43, 3年前 , 188F
。 在法條的規範上,要避免這種人為因素影響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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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8:43, 3年前 , 189F
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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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08:54, 3年前 , 190F
如果人為狀況可以影響判決結果,那叫人治,不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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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14:37, 3年前 , 191F
推樓上樓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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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2:28, 3年前 , 192F
感謝以上幾位板友提供的意見 這週會在板主群討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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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22:28, 3年前 , 193F
下相關板規的敘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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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0:18, 3年前 , 194F
剛剛跟y板已討論出修正方向和一些細節 預計近日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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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00:18, 3年前 , 195F
公告讓板友討論 再請熱心的板友稍後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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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7:12, 3年前 , 196F
關於累進原則修正公告與補述 #1VjE2ZTB
11/18 17:12, 196F
文章代碼(AID): #1ViG2gno (Stock)
文章代碼(AID): #1ViG2gno (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