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Stock ]
討論串[新聞] 拉尾盤、盤前試搓撤單 炒股獲暴利 股市大戶蕭漢森1500萬元交保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內容預覽:
證交法,本來就是一個構成要件不明確,充滿了不確定法律概念、目的性解釋的法律,尤其在刑責的部分,都算是政策管制工具. 以這個操縱股價來說. 證交法155,第四款. 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自行或以他人名義,對該有價證券,連續以高價買入或以低價賣出,而有影響市場價格或市場秩序之
(還有330個字)
內容預覽:
翻了一下證交法第155條. 第 155 條. 對於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有價證券,不得有下列各款之行為:. 一、在集中交易市場委託買賣或申報買賣,業經成交而不履行交割,足以影響市場秩序。. 二、(刪除). 三、意圖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與他人通謀,以約定價格於自己出售,或購買有價
(還有489個字)
內容預覽:
原文標題:拉尾盤、盤前試搓撤單 炒股獲暴利 股市大戶蕭漢森1500萬元交保. 原文連結:https://www.taisounds.com/news/content/97/237724. 發布時間:2026-01-23 07:07. 記者署名:呂志明. 原文內容:. 台灣知名股市大戶蕭漢森,利用強拉
(還有948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