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台生不滿:去念書 又不是作奸犯科

看板TWSU (大陸留學)作者 ( Moment mal!)時間20年前 (2004/04/13 18:4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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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生不滿:去念書 又不是作奸犯科 記者陳東旭/台北─上海報導 到大陸念書的役男傳出妨害兵役罪被判刑,引起上海台生關切。就讀上海復旦 大學醫學院多名台生指出,他們會密切注意發展情況,若接到兵役通知會考慮 先回台再說。 另一名上海同濟大學的張姓台生表示,到大陸念書又不是作奸犯科,犯不著判 重刑吧。 就讀上海復旦大學醫學院二年級關姓台生說,他十八歲前就到大陸念書,應該 不會有兵役問題,但得知有人妨害兵役被判刑後,他會再去了解情況。另一名 醫學院台生則說,如果沒去當兵就被判刑,他會與父母研究,甚至考慮向學校 說明情況,休學先返台當兵。 但包括上海交大、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中醫藥大學等台生較多的學校台 生,聽到判刑的說法後,有的台生緊張得表示要趕快和家人聯絡,有的直呼不 可思議,還有同學破口大罵,把問題歸究到選舉和政治上。 台灣留學大陸青年發展協會(台生會)祕書長陳正騰表示,先前曾聽說有違反 兵役法的台生,回國後被罰錢的案子,但台生被重判三年的案子還是第一次聽 到。台生會曾多次對有意到大陸留學的台生說明,在當前法令不允許下,服完 兵役後再去念書,才不會招致麻煩。 這三年到大陸念書的台生越來越多,有人不是很清楚大陸學歷和兵役問題;也 有少數人抱持僥倖心理,先去念念看。目前台胞申辦台胞證或加簽不必再回台, 在當地就可辦,可能讓一些役男卸除心理上的警覺。 根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役男未服役者不得前往大陸地區就讀,但若父母 是經核准的台商或其員工,在滿十六歲當年底前赴大陸地區且與父母同住,就 讀有立案的學校例外,除此之外將依妨害兵役罪處罰。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四 條規定,意圖避免現役徵集,未經核准出境或經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 仍未返國,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界人士指出,一般學生沒有前科,再加上是到大陸念書,若在二審判刑確定 前,可及時返回說明並表明服兵役意願,或許可獲得較輕的處罰,有兵役問題 的大陸台生在利害得失下,必須留意。 【2004/04/13 聯合報】 @ http://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5.200
文章代碼(AID): #10UyHrNd (TW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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