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錢即可入主醫學系

看板TWSU (大陸留學)作者 (一切以黨的利益為先)時間21年前 (2003/11/17 10: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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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百萬校捐 「保送」上海醫大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4/1682073.shtml 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補習班要求高額保證金保證考上大陸上海第二醫科大學, 台北市柯姓男子為侄子繳交一百卅五萬元結果仍落榜, 他控告補習班詐欺,但檢察官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另查出柯的侄子所提出的淡江大學畢業證書是偽造的, 另行分案偵辦。 雖然不涉及詐欺罪嫌,補習班負責人張姓男子 因仲介台灣學生報考大陸大學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已經台中地方法院於八十九年判處拘役四十日, 得易罰金確定。 令檢方驚訝的是,補習班的學生作證, 考上上海復旦大學醫學院的「校捐」是一萬美元, 也有人繳交一百五十萬元寄讀該校, 因而研判捐錢可以買到大陸醫科大學錄取通知的說法, 可能確有其事。 台北市北投區柯姓男子指控,他於八十八年三月間 在台中市看到補習班張姓負責人招攬高中畢業生赴大陸報考 「上海醫科大學(三年前已併入復旦大學,成為該校醫學院)」 、「上海中醫藥大學」、「上海第二醫科大學」 保證錄取的廣告,張自稱是上述大學在台招生執行長。 柯與張洽談姪子報考一事,張保證如願考上 上海第二醫科大學口腔醫學系;同年三月四日, 柯在台北市住家將前金即期支票五十萬元、 尾款八十五萬元支票各一張,總共一百卅五萬元交付給張。 後來,柯的侄子因分數太差沒有上榜; 柯要求退錢被拒後,控告張詐欺。 張姓負責人辯稱,他透過補教業者認識在 大陸經商的台商劉姓男子,劉與上海教育局官員熟識, 兩人合作在台灣招攬學生赴大陸報考大學, 向學生收費後雙方四六分帳。 張說,柯的侄子因分數差太多無法錄取 上海第二醫科大學口腔醫學系,他即與柯家協商 改念上海鐵道大學,但柯家不同意, 要求安排更好的醫科大學。幾經協調, 在上海的劉姓男子電話告知,柯的侄子考得太差, 如果有大學在學證明或畢業證書,對錄取醫學系有幫助。 張姓負責人指出,柯家隨後寄來一張淡江大學畢業證書, 劉後來以淡江大學畢業證書附上聯考分數, 終於取得上海醫科大學臨床醫學系錄取通知單; 八十八年九月中旬他將該通知單送到柯家, 未料一個星期後柯家反悔,讓尾款支票跳票。 檢方偵查時,張姓負責人請來多名學生作證。 潘姓女學生作證她繳錢後考上上海醫科大學醫學系, 八十八年九月入學後,再捐給學校一萬美元。 林姓婦人證稱,她女兒繳交一百五十萬元報考上海醫科大學, 但沒有考好;後來由張的補習班設法,她女兒先在該校寄讀, 可以取得學分,將來考上後可以抵學分。 林姓婦人說,一百五十萬元包含考上後捐錢的校捐, 她有看到收據。黃姓男子作證,他繳前金五十萬元 讓兒子去大陸考醫科,後來遇到九二一地震房屋受損, 因而打消送兒子去大陸的計畫,補習班也全額退費。 檢察官指出,柯家在未獲錄取上海第二醫科大學口腔醫學系 之後,答應張的提議改念更好的上海醫科大學, 張後來也如約定取得上海醫科大學臨床醫學系錄取通知, 就已經履行與柯家的約定,不構成詐欺。 -- 非人之將也,非主之佐也,非勝之主也。 故明君賢將,所以動而勝人,成功出于眾者,先知也。 先知者,不可取于鬼神,不可象于事,不可驗于度。 必取于人,知敵之情者也。 孫子兵法{用間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92.123 ※ 編輯: MCI 來自: 61.230.92.123 (11/17 16:16)
文章代碼(AID): #_k30cVv (TW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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