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離職時有必要交代下一份工作嗎?

看板TaiwanJobs (台灣就業求才)作者 (英九5566)時間12年前 (2012/07/28 19:17),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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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勞基法規定我必須在工作離職一個月前提出離職申請 但是同事私底下已經在問我未來去向了 礙於保護個人隱私及怕會有不必要的麻煩實在不想說出來 可是又被人感覺不夠意思 想說乾脆隨便編造一個X公司好了 但台灣太小,怕沒事會被打聽抓包 不知道大家是怎麼面對這類問題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159.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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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律說要準備公職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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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律說要準備公職考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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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是個好藉口,我去公職考試板看看最近有什麼好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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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的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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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說要準備出國念書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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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司太操,先調養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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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G4yex9n (TaiwanJ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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